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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通说关于共同犯罪主体刑事责任能力限制的主张——关于阶层式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合理性

时间:2012-12-12 12:16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论文摘要:共同犯罪成立条件中的“二人以上”并非只能是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了法益侵害行为的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同样可以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一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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