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刑法 > 犯罪类型 > 共同犯罪 >

一般共犯与特殊共犯

时间:2012-12-24 15:08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一般共犯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共犯人是为实施某种犯罪而临时结合,一旦犯罪完成,这种结合便不复存在。特殊共犯亦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集团性共犯,

  一般共犯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犯人是为实施某种犯罪而临时结合,一旦犯罪完成,这种结合便不复存在。特殊共犯亦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集团性共犯,通称犯罪集团,是《刑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三个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