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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2)

时间:2012-12-20 10:05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目前我国与世界接轨,国门洞开。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民主的气氛日益增强,包括文化领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日趋形成。我们在引进西方先进的科技、文化和先进的思维方式的同时,糟粕的东西也随之而来。表现在文

  目前我国与世界接轨,国门洞开。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民主的气氛日益增强,包括文化领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日趋形成。我们在引进西方先进的科技、文化和先进的思维方式的同时,糟粕的东西也随之而来。表现在文化领域,电影、电视中的暴力、色情镜头屡见不鲜。一些青少年无形中被这些东西所感染,当成欺凌弱者的“拳头”品,或者模仿电影、电视里的人物,在现实中去“实践”。我认识一个人,上学期间,为满足生活上的需求,在课余时间到一个饭店去打工,这个青年人很有才华,在学校还是文体部长,能就会道。但就在他工作期间,饭店夜12点之后经常播放带有暴力性质的录像,在该饭店打工,他就有了观看此类录像的先决条件,久而久之他就被录像中的人物的“壮举”所感染,于是也说产生了模仿的念头。他常事先躲在学校女厕所内,等女同学到厕所方便时,他就趁机实施强奸。在一次类似的恶作剧中,他被女同学在反抗时咬伤了手背,血滴在了女同学的衣服上,但他却趁机逃之夭夭。在逃走后,他为自已的机智而感到非常自豪。不久之后,他又同样的手段实施同样的犯罪,在女同学喊人后,许多同学闻声去抓,而这个同学不但没有远离现场,而是到自己的宿舍换了一件衣服,到现场围观。在当场被认出后,经检验其血型与第一作案时留在被侵害的女同学衣服上的血型一致,该案才得告破。在讯问该同学时,他交待其犯罪动机时说,就是在寻找一种模仿的刺激。

  对青少年来说,对影视中人物的模仿是引起犯罪的一个原因,对现实生活的模仿也是一个原因,我们都知道作为一社会的人,成年人需要社会交往,青少年同样需要社会交往。交往是人们相互通过语言或其他手段实现的全部心理活动的交流。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个人都要与他人与社会交往,不同年龄的人交往的对象和方法有不有的特点。不良的交往是导致犯罪,特别是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因素之一。交往是通过大众模仿、暗示和受暗示的行为来实现的,对一个人的社会态度、价值观念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目前,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的转轨变型期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农村与城市的经济差距拉大,许多地方的青少年因经济或其他原因过早地被推向了社会。为追求优厚的物质享受,从农村流向城市,在城市灯红酒绿的诱惑中,又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于是一些居心叵测的人就利用了这一部分人的无知、幼稚、诱使。组织他们实施犯罪,这是青少年团伙犯罪。

  除此之外,目前我国的教育体制的滞后,青少年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不强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增多的一个重要因素。现在,我国的学校多是应试教育为主,衡量学生的好坏只是看学生的学习成绩、考试分数,而忽视学生的道德教育、法制观念教育、做人的教育。于是正在转型期的青少年没有被引导怎样做一个守法公民,而是放任自流,一旦有外界不健康的外因诱导他们就极容易犯罪。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振兴的希望,如何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同时也是中华民族能否站立于世界之林的需要。因此,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个非常重要而又迫切的课体。根据以上分析的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减少和预防犯罪,本人认为,至少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加强道德教育,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使他们真正明白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什么是光荣,什么是耻辱,使他们能够正确对待社会,正确对待人生,莫把金钱当成至宝,莫把享受当成追求。学校、家庭和社会要共同携手,积极引导,让青少年牢固树立起“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生观,养成以奉献为荣,以索取为耻的传统美德。其次,加强法制教育,让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在全社会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让青少年真正懂得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犯罪后所产生的严重后果。为此,各级司法、教育、宣传部门应加大法制宣传,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第三,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家庭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第一位老师,从这个意义上说,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堤坝,正如前文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时所谈到的,青少年越是年龄小辨别是非的能力就越差,辨别是非的能力就越易于模枋,这时更需要家庭对孩子的正确引导与培养。学校是青少年启蒙教育的的地方,因此学校在教书的同时,更应该教给学生怎样做人。社会预防则是要求全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家庭、学校、社会三道防线有机结合,构成一个完整的预防的防控体系。第四,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青少年可塑生,模仿能力强,一些不健康的东西的诱惑力往往很大,常言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学好不容易,学坏却非常简单,所以,对属于青少年违法犯罪重大诱因之一的“黄赌毒”现象要尽能力加以围剿。文化部门应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严禁不良书刊,杂志的发展传播,根除那些毒害青少年不健康的文化垃圾。

  总之,青少年犯罪逐年呈上升趋势,年龄逐渐低龄化,犯罪的突出性在重大案件上,性质恶劣,团伙化,这些都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这对于我国这个占全国人口三分之一的青少年的国家,需要我们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文化、法律教育等手段,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这一宏大的工程,深入、持久、广泛开展下去去,这是民族振兴、国家兴亡、人民安宁幸福的大计。

  参考文献

  (1)多拉德,杜波等的《挫折与侵略》

  (2)S费洛依德的《梦的解析》

  (3)伦兹的《犯罪生物学论》

  (4)EH萨瑟兰《犯罪学原理》

  (5)龙勃罗梭的《犯罪人论》

  (6)《当代警学》99年第3期

  (7)《社会心理学教程》(兰州大学出版社)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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