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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原因及对策

时间:2012-12-19 11:09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呈低龄化趋势的调研报告 内容摘要:青少年犯罪是全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个国家的系统工程,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青

  ——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呈低龄化趋势的调研报告

  内容摘要:青少年犯罪是全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个国家的系统工程,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青少年是否能健康成长,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是否后继有人,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百年大计,解决的办法也只有采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党全社会要形成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都来关心、做好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真正形成全党抓教育,全民齐参与的局面。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 犯罪预防 犯罪特点 犯罪原因 犯罪对策 系统工程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案件类型不断增多,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促进社会和谐,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对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并呈现低龄化趋势进行调研,历时近三个月,走访了贵州省少管所,贵阳市政法委,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区公、检、法、司机关,云岩区教育局及中小学、云岩区部分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单位,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等方式,展开调研。从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并呈现低龄化趋势的原因。

  一、云岩区2001年以来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基本情况

  根据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公安分局提供数据显示,2001年,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505人,其中,未成年人416人,所占比例为16.06%;2002年,抓获犯罪嫌疑人2605人,其中,未成年人为439人,所占比例为16.85%;2003年抓获犯罪嫌疑人2613人,其中,未成年人为719人,所占比例为27.52%;2004年,抓获犯罪嫌疑人3273人,其中,未成年人为974人,所占比例为29.76%;2005年元月至6月,抓获犯罪嫌疑人1705人,其中,未成年人为451人,所占比例为26.45%。以上数据表明,五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比例在逐渐上升,2004年比2001年上升13个多百分点,上升趋势较大。

  据统计,目前犯罪的起始年龄为10-15岁,高峰年龄为16-18岁,分别比文化大革命前下降了3岁左右。贵州省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02年,该中心办理刑事案251件。受援被告18周岁以下的有35件,占14%;2003年,办理刑事案294件。受援被告18周岁以下的有70件,占23.3%;2004年上半年,办理刑事案75件。受援被告18周岁以下的有35件,占46.5%。某少教所提供的18岁以下犯罪人员381人中,16岁以下的犯罪人数就达143人,占37.5%。以上两组数据说明了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呈上升趋势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二、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状与特点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我国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居高不下,并呈现出新的特征和趋势:

  (一)违法犯罪主体低龄化。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少年的可塑性容易接受暴力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3岁,以前未成年人作案的高峰年龄以16-18岁居多,而近几年14-16岁也占相当大的比例,一些少年犯从10岁、11岁就开始小偷小摸,到12岁-14岁就开始“小人做大案”了。

  (二)从犯罪动机来看多为激情犯罪。由于青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较少有预谋,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诱发和刺激而突发犯罪。许多未成年人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容易发生以下犯罪:一是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二是抢夺、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三是模仿电影电视中的作案手法,讲哥们义气,呈霸英雄,无所顾忌,不计后果,肆意作案,以致发展到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罪行。

  (三)从犯罪形式看,共同犯罪人数增多,但多为偶合性共同犯罪。一些未成年人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往往是一拍即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种偶然性的纠合也往往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

  (四)从犯罪手段来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在走访中了解到,有的少年犯罪手段已经达到了智能化、成熟化和作案手段多样化。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踩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有的已会运用反侦察手段;有的一人就犯有数罪,而且情节都比较为严重。

  (五)从犯罪生活环境看,辍学少年和畸形家庭的人数居多,流动人口子女也占有一定比例。这样的孩子往往在生话上过得不好,大人管不好或者根本就没有大人管教,以至导致孩子主控行为的任意性,犯罪的突发性。

  三、未成年人犯罪原因

  为什么当前未成年人犯罪一直居高不下并呈上升趋势呢?究其原因,除自身不健康的心理因素外,还有其他因素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

  (一)客观因素

  1、 社会原因。我国从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盲目无序的流动,增加了城市就业的困难,一些家庭因此陷入生计困境,无力管束子女而导致各种财产犯罪。受不良影视及不良网络文化的影响,道德意识不巩固,导致不断滑坡,从而引发犯罪。目前我国实行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只能保证小学、初中阶段的学习教育,初中以后升不上高中的学生大有人在,这些孩子书读不了,也工作不了,在这个教育“空白”的成长阶段,未成年人浪迹社会,容易学坏,造成犯罪,危害社会。

  2、 学校原因。学校在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上负有重大的责任。而目学校管理中存在着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教育导向错误,学校教育中重智轻德现象较为普遍。最近几年虽然提出了素质教育的口号,在应试教育的模式没有真正改变的情况下,从教师、家长到学生,没有一方会接受所谓的素质教育。二是部分教师教育观念落后,教育方式简单粗暴,一些教师对学生缺乏爱心,不尊重学生的人格,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降低了教育的效果。三是法制教育不健全。很少有学校制定专门计划来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校外恶势力趁机渗入校园,发展、拉拢学生,加剧校园治安环境的复杂化,诱发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发生。

  3、家庭原因。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孕育着社会的成长和发展,是未成年人初及社会化的重要场所,父母通过教养子女来塑造其行为规范,引导其融入社会。而随着传统的家庭结构、家庭观念和家教模式的变化,家庭不再是所有未成年人的避风港,父母也不再是孩子们眼里崇拜的英雄,一些家庭父母为了生计,双双奔波在外,无暇管教子女,父母作为负担未成年人初次社会化的作用不断被削弱,出现家中子女过早自理生活、无人管教现象,父母子女之间缺乏交流,一些父母仍拘泥于传统管教方式,或者以过于溺爱或过于严厉的态度来管教子女,使子女感觉失去家庭归属感与温馨感,增加其逆反心理,敢于反抗师长及父母,玩世不恭,蛮吃鼓霸,自我放纵,往往不自觉地就走入歧途。其次家庭稳定性的弱化。各种离异家庭等“问题家庭”增多,不仅破坏了家庭稳定,而且造成家庭成员特别是青少年产生恐惧、焦虑和缺乏归属感,给家庭成员的学习、工作、生活留下了许多后遗症。

  (二)主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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