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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哪些情况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时间:2012-12-11 11:36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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