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沪首例隐瞒境外存款案 供销社主任被判20年(4)

时间:2012-12-19 14:12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上海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龚培华认为,隐瞒境外存款罪是97刑法确定的一个新罪名,而且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放在一起,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打击以贪污贿赂为主的贪利性犯罪,保障国家工


    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上海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龚培华认为,隐瞒境外存款罪是“97刑法”确定的一个新罪名,而且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放在一起,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打击以贪污贿赂为主的贪利性犯罪,保障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高检院的司法解释对此也有明确规定,隐瞒境外存款数额30万元就立案。这些法律规定是打击震慑腐败犯罪的有效法律武器。


    龚培华说,该罪名是有申报义务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一种不作为的犯罪,规制的是对境外存款隐瞒不报的行为。但目前司法人员对该罪的社会危害性理解差异较大,在实际执法过程中,该罪很容易被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等其他罪名吸收,单独适用很少,也造成这类犯罪处罚很少。此次法院的判决,不仅对张伟民250多万元(不含9.9万元美金)隐瞒境外存款论罪处罚,而且还因其说不清这部分财产的合法来源,同时也计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数额中,体现了立法精神。他认为,除了能证明隐瞒的境外存款来源合法可以单独处罚该罪外,一般这类犯罪都是数罪并存,而且犯罪的数额可以重复计算,既计算其隐瞒境外存款的数额,同时这些数额也可以计入其贪污、贿赂等犯罪数额中。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