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保全 目录: 故意杀人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体要件和客观要件。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属于未成年人犯罪,是刑法规定减轻刑事责任年龄的阶段,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年龄阶段。 行为人在实施故意杀人罪的行为时,就能知道受害人会有死亡的结果,而去实施杀人的行为。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希望受害人死亡。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必然或可能发生受害人死亡的后果;这种认识包括对现有事实的认识和对未来所发生事实的认识;在意志因素上行为人希望受害人死亡后果的发生,死亡后果是行为人积极追求的,也是其犯罪活动所要达到的目的。在直接故意杀人的犯罪中,还包括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受害人死亡后果的心理态度,它反映了行为人尚未实现或者已经实现某种愿望,或者说它是受害人死亡后果作为观念形态在行为人头脑中的反映。但在间接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犯罪中,行为人不存在这种目的;犯罪动机是指刺激行为人实施故意杀人犯罪目的的内心起因,它是推动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在动力。它虽然不是犯罪构成的要件,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对定罪量刑有一定的影响。 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并且放任这种后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即行为人对受害人死亡后果的发生是采取放任态度,听之任之,不积极追求,也不加以防止。在认识因素上,与直接故意两者是一致的,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但两者对危害后果发生的认识程度是不同的,间接故意只是预见危害后果发生的可能性,不是预见危害后果发生的必然性;在意志因素上,即是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放任危害后果发生是间接故意犯罪的根本特点。所谓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即不积极追求、希望这种后果发生,也不是希望这种后果的发生,而是对危害后果的发生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发生危害后果并不违背行为人的本意;没有发生危害后果,也不是行为人的本意。 三、故意杀人罪的认定 (一)罪与非罪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故意杀人罪是一种极其严重侵害受害人生命权利的犯罪,认定故意杀人罪从主观上讲,行为人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造成了受害人死亡的结果。这是故意杀人罪与其他犯罪的根本区别。这也是其他犯罪,如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暴力抗税罪等转化为故意杀人罪的前提条件。通过本文希望司法机关在认定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上有所益处,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犯罪如走私犯罪,毒品犯罪以及以危险的方法致人死亡的犯罪等新的犯罪形式不断的出现,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这就要求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能够达到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枉不纵,真正实现刑法上所规定的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为建立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