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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为他人贴现票据能否定罪(2)

时间:2012-12-15 10:35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其次,马某的行为也不能构成其他犯罪,因为刑法对此未作明文规定。我国《刑法》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个人或单位非法为他人提供票据贴


  其次,马某的行为也不能构成其他犯罪,因为刑法对此未作明文规定。我国《刑法》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个人或单位非法为他人提供票据贴现服务而收取费用,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而刑法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规定中却未将此类行为规定为犯罪,其他章节中也未规定,因此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此类行为就不能以犯罪论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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