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不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单位负责人或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逃跑、隐匿,致使员工工资难以追偿,拖欠工资数额较大的,对企业负责人或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企业负责人或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对企业负责人或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自然人雇用员工,有前款规定情形的,按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徐松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