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 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客体要件:行为人侵害的是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侵犯的对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本罪的客观要件: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各种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化为私有,数额较大,以 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本罪的主体要件: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凡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观要件:是直接故 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本案中,韦某虽然有隐瞒事实真相,收入不入账的事实,但是没有采取伪造单据、销毁帐目等“冲帐”、 “平帐”的手段,通过查帐能发现单位资金被挪用的事实,因此韦某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擅自将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和借给他人使用,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客观要 件,韦某的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侵 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的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客体要件:行为侵害的是他人 财产的所有权,犯罪的对象为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本罪的客观要件:行为人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 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要件: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罪的主观要件:明知是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但过失不构成本罪。本案中,韦某因职务或工作上的关系代为管理本村民17个 生产队集体财产,不属于侵占罪的代为保管。韦某如果将财产非法占为已有或挪作他用的,不构成侵占罪,而是构成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或挪用公款罪或挪用资金 罪。其次,韦某擅自处分他人财产后又作出赔偿的,不构成侵占罪。本案中,没有证据证实韦某占用他人财产拒不退还的。故韦某的行为不符合侵占罪的主体要件和 客体要件,韦某的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挪 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 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罪的客体要件:行为人侵害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本罪的客体要件:行为 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 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要件: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而是成 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本罪的主观要件: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故意为之。挪用资金的四个构成要件必须同时具备, 如果缺少了其中一个要件,挪用资金罪就不成立。本案中,韦某系村民委主任,非国家工作人员,韦某利用村民委主任职务上的便利,将代为管理本村民委17个生产队集体资金94337.20元擅自用于个人建房、生活开支和借给他人,超过三个月未还,韦某的行为符合挪用资金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应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
【结果】
当 地检察机关以韦某涉嫌贪污罪对其立案、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韦某的辩护律师提出:韦某的行为涉嫌侵占罪,但没有证据证明拒不退还,韦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当地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韦某犯罪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当地检察机关认为人民法院定性错误,适用法律不当,以被告人韦某犯贪污罪为由依法提请上级检察 机关抗诉。上级检察机关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后又撤回抗诉,这样一审法院原判决被告人韦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法律生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