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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案例

时间:2012-12-16 11:23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近日,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破坏电力设备案,被告人唐满青犯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15万元;同案犯胡寿生、李天贵、刘乙发等3名被告人犯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被告人文活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近日,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破坏电力设备案,被告人唐满青犯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15万元;同案犯胡寿生、李天贵、刘乙发等3名被告人犯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被告人文活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分别被判处十九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和15万至10万不等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唐满青、胡寿生、李天贵、刘乙发等人,自2006年5月起至2008年7月,先后流窜至湖南省东安县、广西全州县二县十余个乡镇,采取断电等方法,大肆破坏正在运行的照明用变压器及水电站发电机房的地沟线(铜电缆),实施破坏电力设备作案14次,损毁电力设备折价12.65万元;在湖南省东安县、零陵区和广西省全州县实施盗窃作案47次,所盗物品总价值73.732万元。该团伙破坏电力设备,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失和后果。
 业主收入较高的新式小区、住宅楼利于攀爬、很多居民有开窗睡觉的习惯——一旦符合上述3个条件,这个由15人组成的盗窃团伙便会痛下贼手:2005年至今,他们先后潜入本市虹口、浦东、闵行等区和山东潍坊、浙江宁波等地入室盗窃作案130余起,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
  很多被盗业主至今不敢相信,新式小区那些看似高端的技防设施因维护、使用不当,最终令这伙窃贼一次次逃脱遁形。
  窃贼雨夜连盗5户民宅
  今年3月初,虹口嘉兴地区一小区接连5户居民遭遇入室盗窃,其中仅有1户居民因客厅未放财物免受损失。
  无独有偶,3月14日,浦东胶东路855弄也发生一起类似的入室盗窃案。当天凌晨3点,家住2楼的孔阿姨听到客厅有动静,她以为是80多岁母亲去上厕所,便起床查看。然而,当她打开客厅的灯时,发现厕所没人,反倒是有个人影冲向了阳台。家人听到她的叫声赶快爬起来抓贼,结果小偷从2楼阳台跳下逃逸,顺带偷走了价值9000余元的笔记本电脑,而她“险些抓住了小偷的衣服”。
  经现场勘查和回访被害人,警方怀疑这很可能系同一伙人员所为。
  销赃者提供重要线索
  在侦查过程中,警方在一家手机市场和一电脑市场,先后发现了1部被盗手机和2台被盗电脑,涉案赃物均与一张姓男子有关。经查这些物品都是张某从一伙外地人员处购得。自去年10月至今,有十几人经常向他低价出售来历不明的手机、电脑。今年3月份以来,这伙人活动更加频繁,几乎每天凌晨都会到他店内销赃,其中一天清晨6时许,十男一女共向他出售笔记本电脑、手机、相机共计20余件物品。
  3月底这个盗窃团伙的15名成员全部落网。自2005年以来,他们先后在虹口、浦东、闵行、闸北、宝山、徐汇、杨浦等区和山东潍坊、浙江宁波等地入室盗窃作案130余起,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警方共查获笔记本电脑31台、手机12部、数码相机2台等大量涉案物品。目前,杨某等1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因入住新式小区的业主收入较高,这些小区也就成了他们作案的首选目标。每次作案前,他们都会事先踩点,以观察住宅楼是否有利于攀爬,业主是否有开窗睡觉的习惯。一旦符合作案条件,他们便三两成群利用人们半夜熟睡的时机作案。据警方介绍,这伙人主要采取徒手攀爬的方式入室盗窃,作案楼层大多集中在5至8楼,最高的曾爬到过15楼。
  小区技防设施多成摆设
  警方在这起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发现,被盗的新式小区内尽管都装有比较完善的监控探头、周界报警等技防设施,但很多技防设施因维护不到位或干脆没有开启,最终没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在一个被盗小区,犯罪嫌疑人的攀爬路径本该完全暴露在监控探头之下,但该小区的探头却因维护不善早已失去了视频记录功能。此外,一些小区物业的保安夜间往往疏于防范,对进出小区的陌生人员不闻不问,这也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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