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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次以此罪名追究一妇女刑事责任

时间:2012-12-11 10:51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成都今天消息为了使自己过上安逸舒适的日子,她全然不顾儿子和躺在病榻上的老公的死活,把家里的财产拿去一个人享用!13岁的儿子将她推上了法庭被告席。据今天《

成都今天消息为了使自己过上安逸舒适的日子,她全然不顾儿子和躺在病榻上的老公的死活,把家里的财产拿去一个人享用!13岁的儿子将她推上了法庭被告席。据今天《华西都市报》报道,昨天,成都崇州法院开庭审理这起罕见案件,当庭以“遗弃罪”判处被告人白某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据了解,这是我省首例以“遗弃罪”判刑的案件。

庭上:妈不敢看儿的眼睛
 
理。40岁的被告白某,在法警的押解下走上被告席,进门时,看到坐在原告席上13的儿子王红(化名),她立刻低下了头。白某没有请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在法庭上一直重复着一句话:“无话可说。”当法官问她,王某在车祸中所得到赔偿金的去向时,白某显得异常紧张:“没有了,用完了!”“怎么用的,能否写个清单?”“记不起来了!”经过3个小时的审理,最终,崇州法院当庭宣判。

对话:我告她但并不恨她

是什么力量让一个只有十多岁的孩子把自己的妈妈告上法庭?昨日,记者试着与孩子对话,他那颇具“男子汉”式的回答令人震撼。

记者:为什么告妈妈呢?男孩:他对不起我和我爸爸!记者:恨她吗?

男孩:不恨!她可以打我,但是不能将属于全家人的财产,拿去一个人享用,而不顾我与爸爸的死活,所以我要告她。

调查:狠心妈眼里只有钱

昨日下午1时许,记者在村民的指引在崇州三江镇某村找到了王家父子的住处。据村民介绍,王某和白某1990年在西昌认识,未婚同居,在1991年生下了儿子王红。1993年,王某因触犯刑律被处以刑罚后,白某即远嫁河北。2003年8月7日,王某骑摩托车,在温江与一辆汽车发生相撞,导致“脑功能重度受限”,左侧肢体偏瘫、失语,定残为“一级伤残”。

远嫁河北的白某得知王某将会获得一笔10万多元的巨额赔偿金后,便与河北的老公办理离婚手续,于2003年12月回到四川,2004年元月6日,与王某在崇州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在将先期赔付的5.9万余元赔偿金领到手后不到一周,白某就离开了王家父子,又跑到河北呆了40余天,然后再回到崇州。“回来的态度就完全像变了一个人。”王红说,妈妈回来后,没有在家里住过一宿,还经常打父亲,“妈妈要么就不买东西,要么就买一些生虫的菜回来,我从来没有吃饱过”。白某以外出做生意为由长期住在别人家中。王家父子常常食不果腹,全靠邻居救济。

去年12月中旬,13岁大的王红鼓起勇气来到崇州法院,控告母亲白某遗弃年幼的他和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的父亲。(向明 马黎明 谭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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