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假警察骗吃喝30余次招摇撞骗罪无数额限制

时间:2012-12-11 13:15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事件回放 2003年9月,吕某购得了一辆淘汰的面包车,又购买了全套的假警服及伪造的军车牌照、身份证、驾驶证、武警工作证、武警部队车辆行驶证。自此,吕某开始肆

事件回放

  2003年9月,吕某购得了一辆淘汰的面包车,又购买了全套的假警服及伪造的军车牌照、身份证、驾驶证、武警工作证、武警部队车辆行驶证。自此,吕某开始肆无忌惮地驾车行驶于高速公路,并利用假警察的身份多次骗吃骗喝大约30余次。后群众举报,吕某被警方抓获。今年7月28日,大兴区检察院对涉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吕某正式批准逮捕。

  检察官析案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招摇撞骗通常指到处行骗,具有连续性、多次性的特点。构成招摇撞骗罪无数额限制。

  本案中,吕某假冒警察身份,不交高速费,四处白吃白喝等行为符合招摇撞骗罪定罪的法律规定。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