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山矿难原矿长因被判5年半 同源报道:陕西铜川矿难致166人身亡续:两名责任人被判刑 陕西铜川市陈家山煤矿原矿长刘某某、原副矿长兼总工程师王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今日上午在陕西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2004年11月28日,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66人死亡,4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165.91万元。 矿难发生后,该矿原矿长刘某某、原副矿长兼总工程师王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司法措施。今年6月28日,耀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据悉,由于该案影响重大,从审理到宣判都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关注,这也是该案审理5个月后才宣判的原因。(东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