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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案例

时间:2012-12-12 10:32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2000年5月,达州最大的黑社会组织曾某某团伙在警方重拳出击中一夜之间土崩瓦解,但该组织的军师郑某某却闻风而逃,经过整整六年的追缉,2006

 

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2000年5月,达州最大的黑社会组织———曾某某团伙在警方重拳出击中一夜之间土崩瓦解,但该组织的“军师”郑某某却闻风而逃,经过整整六年的追缉,2006年底,达州警方终于将郑某某从湖北抓获归案。昨日记者从达州中院获悉,郑某某因构成,同时犯有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郑某某自幼能言善辩,“歪点子”多,但心狠手辣,故有“棒老二”的恶名。1998年,曾某某慕名邀请他担任军师,两人先后纠集陈天挥、李世伟等12人(均已判刑),组建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曾某某自任“老大”,郑某某坐第二把“交椅”,其他人则为“带队领导”,每个“带队领导”手下又有团伙成员若干。曾某某给每位“带队领导”划分了具体的“责任”片区。向合法企业收取“保护费”、充当打手、替人收债、调停纠纷成为其主要敛财手段。

  1999年12月,曾某某团伙在与达城另一黑社会组织火拼中,曾某某、郑某某的3个“小弟”被砍伤。另外一名在场的市民被无辜砍伤。事后,曾某某与郑某某分析这次“抢地盘”失败的原因,认为自身的“硬件”没跟上。2000年春节前,他们购置了15件防刺背心、砍刀、火药枪等作案工具,以“制式装备”的形式为团伙骨干统一配发。

  从2000年5月至2002年5月,达州警方开展“打黑除恶”,全市59个涉黑涉恶团伙被铲除,抓获犯罪嫌疑人305人,但郑某某却成了漏网之鱼。去年,达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获得可靠情报,郑某某潜藏在湖北省当阳市,“打黑队”立即出动精干警力,于2006年12月将其成功抓获。特约记者谢颖记者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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