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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医生的回扣如何“见光死”?(2)

时间:2012-02-17 17:17来源: 作者: 点击:
近日, 美国拉斯韦加斯市的大学医疗中心(UMC)因涉嫌收取医药企业回扣而遭到调查。 《医师报酬阳光法》规定,到2013年3月21日,药企为美国医生提供的咨询等服务所支付的所有费用都必须公开,包括任何超过10美元价值
近日, 美国拉斯韦加斯市的大学医疗中心(UMC)因涉嫌收取医药企业回扣而遭到调查。 《医师报酬阳光法》规定,到2013年3月21日,药企为美国医生提供的咨询等服务所支付的所有费用都必须公开,包括任何超过10美元价值的好处 《国际先驱导报》特约撰稿谢来发自北京 美国

媒体、民间机构双管监督

医药企业和医生之间的金钱交易还受到新闻机构和民间机构的关注。以调查新闻著称的网站ProPublica专门开设了一个名为“金钱医生”(Dollars for Docs)的栏目。

目前已经有8家美国医药公司将支付给医生的钱数和他们的姓名公开,当然其中只有两家公司是自愿的,其他公司则是迫于司法和解条例的规定不得已而为之。 ProPublica收集了8家药企的公开信息后,将它们统计在一个数据库内。这样任何人都能搜索到自己的医生是否收过这8家公司的钱。

截至今年4月,数据库的统计的金额总数已经达到3.2亿美元,它们被支付给1.7万多名医生。ProPublica网站称:“从医药公司获得酬劳并不一定是错误的行为,但有些做法的确引发职业道德的担忧。”

另一家医药业监督网站pharmedout.org,由美国乔治敦大学医学院副教授艾德里安·弗格伯曼开设,她希望借此曝光医药企业如何通过非正常甚至非法渠道影响医生开药,帮助医生得到有关药品的客观真实信息。

弗格伯曼告诉,对非法营销罪名成立的医药企业,罚款的数额必须大到足以影响医药企业的利润和股价,同时更要制定严格的诚信条款约束药企行为。

行业自律依然任重道远

除了他律,在美国医疗行业内部,收取回扣行为被视为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许多美国的医疗机构和医学院都有规定,禁止或限制旗下的医生收取医药公司的费用。加州大学医学教授伯纳德·洛指出,被医药公司聘为演讲者和医生的职业道德相冲突:“你是在传播别人的信息、别人的话和别人的判断。”

但也有人指出,这些各自设定的内部规定是否真的严格执行又是另一回事。例如斯坦福大学医学院一直以纪律严明著称,学院谢绝医药代表来拜访,禁止医生接受医药代表的午餐邀请,并在2009年严禁他们为医药公司发表付费演讲。但ProPublica的记者调查后发现,禁令出台后,仍有10多名医生被医药公司聘为演讲者,其中有的人仅此一项年收入超过6位数。

整体而言,这样的行业自律原则还没有提升到十分严格的程度,接受医药公司的钱,替他们说话,被视为一种打擦边球的做法。

卡普兰教授认为,只是公开信息仍无法彻底杜绝这种现象,最终的解决方案是完全禁止药企和医生的利益来往,但这在美国仍是一个极富争议的问题。他在不久前发表的一篇中指出:“医疗机构自身抵御药企行业的影响是十分重要的,不仅要禁止用金钱来收买医生,还要制定完整的标准来使医院的决定不受外界游说影响。”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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