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丰 唐业继 邓丽晖 实习生 李学萍 讯(记者 刘丰 通讯员 唐业继 邓丽晖 实习生 李学萍)因术前准备不充分、抢救措施不力,导致一产妇变成植物人。昨悉,黄石市中级法院审结一起医疗责任事故案,依法判决阳新县某卫生院院方赔付各项费用61.9万元。 2008年12月,阳新县2
刘丰 唐业继 邓丽晖 实习生 李学萍 讯(记者 刘丰 通讯员 唐业继 邓丽晖 实习生 李学萍)因术前准备不充分、抢救措施不力,导致一产妇变成。昨悉,黄石市中级法院审结一起医疗责任事故案,依法判决阳新县某卫生院院方赔付各项费用61.9万元。 2008年12月,阳新县28岁的夏某某在该县某镇卫生院待产。当日下午2时许,剖宫取出一男婴。3时08分,夏心脏停止跳动,经抢救7分钟后恢复自主呼吸,随后转入武汉同济医院,经为植物人。 去年3月26日,阳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卫生院辩称不存在,夏的中存在记录不一致的情况是工作人员疏忽造成,并非伪造病历。5个月后,阳新一审认定因卫生院的过错造成夏成植物人,判院方赔偿55万多元。夏的不服再次上诉。本月初,黄石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定卫生院存在术前准备不充分和抢救措施不力的过错,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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