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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现场:医疗鉴定复杂和公正性让人心存疑虑

时间:2012-02-18 11:09来源: 作者: 点击:
图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主任陈志华 日前,卫生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严厉谴责昆明出现的职业医闹现象。7月13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主任陈志华做客新浪健康现场,谈职业医闹现象。以下
图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主任陈志华 日前,卫生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严厉谴责昆明出现的职业医闹现象。7月13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主任陈志华做客新浪健康现场,谈职业医闹现象。以下是聊天实录。 主持人:第二条,其次是医疗事故鉴定的复

 



图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主任陈志华

    日前,卫生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严厉谴责昆明出现的职业医闹现象。7月13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主任陈志华做客新浪健康现场,谈职业医闹现象。以下是聊天实录。

  主持人:第二条,其次是医疗事故鉴定的复杂。

  陈志华:这个话说的有一定道理,双方发生纠纷后,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医方可以委托医学会鉴定,这个鉴定往往周期比较长,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不一样,有的我知道要排一年半。

  主持人:可能这个一年半这个时间,当然咱们不能用平常的时间衡量它,国外一般处理这种医疗纠纷,鉴定时间有多长?

  陈志华:不一样,在英美法系里面没有这种鉴定组织,在大陆有些国家有,医疗纠纷案件最大的特点是时间长,我们称之为以年计算。

  主持人:也不算长。

  陈志华:我们处理得纠纷能一审二审全部走完的极少。所以实际上咱们国家患者和医院发生纠纷,处理纠纷的周期,不如美国的时间长。

  主持人:实际上不在时间的长短,我相信在医患双方的期望值上面。

  陈志华:对,还有一个原因,为什么不选择鉴定呢?有些患者和,认为医学会对医疗机构进行袒护。所以他就缺乏信心。

  主持人:这个确实也是,比如说在足球裁判上,如果让两国之间的比赛,让本国的裁判,就算他极力保证公正,但是实际上很难保证没有偏向性。所以说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现在除了医学会的这种医学鉴定,还有司法鉴定,老百姓其实也可以走司法鉴定。

  陈志华:对,但是司法鉴定往往要进入司法程序,一般的坚定不接受单方的委托,因为你要在诉讼之外,双方可能达成一致,这种几率很小,这种情况极少。更多的情况,一些鉴定机构是接受法院的委托,为办案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意见。

  主持人:实际上这条原因也是十分明确成立的,老百姓认为找不到一个完全公正的鉴定,这种组织。

  陈志华:是。这些老百姓认为,我到了医学会很难拿到一个公正的鉴定结论,所以不愿意选择。

  主持人:实际上他可能会提供,但实际上因为他这种出身也好,没处理好,实际上成为一种现实的问题,现在有没有这种解决的办法?或者在理论界有没有?

  陈志华:实际上目前法院委托做司法鉴定作为一种替代措施了,当然也有人对法医介入到医疗当中,对医疗本身进行鉴定提出一些不同观点,据我所知实际上这些鉴定机构,这些法医对所有的专科都很熟悉不可能,因为他们往往有时候也同样聘请医学专家,就一些问题提供他们的专家意见。

  主持人:有没有这种可能,把现在的法结合在一起,采取公正的方法,融入更多的社会人物参与,可能包括了法律、司法,居民层面的这种代表,一个地区成立这样的司法鉴定委员会。

  陈志华:从理论上讲可以,但实际上操作起来没那么简单,我刚才听到您谈的,实际上涉及的这么多的人参与,实际上是达到监督的目标。

  主持人:因为现在网友,老百姓觉得,可能让医学会鉴定本系统的可能会存在一些偏差,我们让外系统的参与。

  陈志华:让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应该是这样子,但是真正以后实际操作起来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在医疗条例颁布之前,各地就做了很多这方面的探索,其中要求政协代表、人大代表旁听,法官旁听等等,其主要的目的使鉴定过程更加公开、透明。

   主持人:国外这种医疗鉴定是什么程序?

  陈志华:在美国我所知道的没有医疗鉴定,由原被告双方各自提供专家证人,最后由陪审团来决定。

  主持人:形式不同。

  陈志华:各个国家的法律体制不一样。

  主持人:第三点,在有些医疗机构在进行诊疗时,操作确实存在不合格现象,您怎么看?

  陈志华:实际上这个我们说得更专业一点,实际上在部分纠纷当中,确实存在医疗机构包括医务人员违反了常规的现象,这种情况肯定是有的。

  主持人:因为现在可能各地的医疗水平不一样,或者说不能排除在咱们医疗队伍当中确实还存在少数这种。

  陈志华:对,有时候反正是多种原因所致,可能会出现手术操作上的失误,这种情况肯定不能完全避免。

  主持人:通过扩大措施把这个扩大了,第四点,报道就说,正当赔偿手续负责。

  陈志华:坦率来讲,确实如此,有时候我们经常会接到一些患方的家属、患者打来的电话,上来就说要打官司,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首先劝他冷静下来,我们先自己独立地做一些判断,包括请一些专家判断医院的具体行为有无过失之处。我们更的多的是像办法息讼。

  主持人:民事?

  陈志华:我知道,我经常做这种案子,一种案子一打起来,没有半年一年很难有初步的结论,在漫长的法院诉讼审理当中,如果没有足够的心理忍耐能力,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很多人很难坚持下来,所以有时候我们经常跟当事人谈到,打官司的时候首先要有平常心对待它,首先我们聘请专家做一些判断之后再决定是否打官司,确实这种官司打起来旷日持久,结果不确定。从另外一个侧面,患者有时候为什么选择通过这种协商的方式,我不是说闹,通过协商的方式这也是解决问题的方式。

  实际上我们《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目前规定解决争议的方式有三种,一种是医患双方解决,第二种是卫生部门调解,第三种是人民法院调整。实际上90%以上都是通过协商解决,简称为私了。

  主持人:患者在诉讼当中,不管是理性或非理性,就是采取这种趋利避害的方式。

  陈志华:这是人的正常选择,我个人认为不能超越正常的界限。

  主持人:现在给他选择的不多,或者选择的余地不大,要么是自己极端化,还有职业“医闹”的就选择这个空档了。

  陈志华:实际上职业“医闹”我们又时候可以是私立的救济方式,当然这种私立救济法律并法国完全禁止,但你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

  主持人:公立救济和私立救济,我不知道法律界是鼓励哪一方的?

  陈志华:实际上从政府、国家来讲,对于民事纠纷,鼓励当事人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因为司法争议是有限的,而且通过司法解决,有时候在实践当中并不一定能够达到当事人双方息讼的目的,目前我们是非常鼓励通过这种协商的方式,包括通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当中,在最后休庭之前都要通过双方调解,最高人民法院现在也倡导各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到调解当中,尽可能地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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