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委托的司法鉴定结论,对方不认可的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摘自《医疗纠纷案件受害人如何对待病历》
单方委托的结论,对方不认可的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摘自《案件受害人如何对待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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