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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信司法公正是胜诉的基础

时间:2012-02-17 18:14来源: 作者: 点击:
在宋律师代理的毛红夫妇诉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患儿亲属尽管深知对方在当地占有强势的社会资源,对司法公正还是怀有坚定的信心。正是因为始终抱有这个信心,患儿亲属才能够不遗余力地准确行
在宋律师代理的毛红夫妇诉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患儿亲属尽管深知对方在当地占有强势的社会资源,对司法公正还是怀有坚定的信心。正是因为始终抱有这个信心,患儿亲属才能够不遗余力地准确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最终赢得了这一全国首例社会司法鉴

 

    在宋律师代理的毛红夫妇诉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患儿亲属尽管深知对方在当地占有强势的社会资源,对司法公正还是怀有坚定的信心。正是因为始终抱有这个信心,患儿亲属才能够不遗余力地准确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最终赢得了这一全国首例社会对抗案。

    宋律师分析说,在当前的公共资源方面,医疗受害方能够有效利用的是法律程序。对司法公正抱有坚定信念,受害方才能够努力使用好法律武器。本案中,患儿亲属到外地委托医疗专业律师、单方委托司法鉴定、申请专家证人出庭作证、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申请鉴定病历真实性、选择人身损害法律关系起诉、到中级法院提起一审诉讼等等诉讼权利的准确行使,都是以相信人民法院公正性为基础的。

  毛红夫妇取得对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胜诉,不仅给患儿毛凯悦讨得了说法,也不仅给江苏扬州的受害患者指明了寻求正义的道路,而且通过新闻和国际互联网传播之后给更大范围的医疗受害人增添了依法维权的信心。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苏民终字第0033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对毛凯悦的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毛凯悦的死亡存在相当因果关系。”判决维持扬州中院的一审判决,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赔偿毛红夫妇各项损失合计288317.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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