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老百姓看病贵的状况,1月27日,政协委员、广西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介入治疗科主任马亦龙教授在提交的提案中认为,看病贵,主要贵在“过度医疗”。只要解决了这个问题,老百姓看病的花费会大大减少,目前医患关系过于紧张的局面也有望得以缓解。 关注焦点: 如何界定“
针对老百姓看病贵的状况,1月27日,政协委员、广西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介入治疗科主任马亦龙教授在提交的提案中认为,看病贵,主要贵在“过度医疗”。只要解决了这个问题,老百姓看病的花费会大大减少,目前医患关系过于紧张的局面也有望得以缓解。
关注焦点: 如何界定“过度医疗”? 马亦龙教授在这份名为《综合治理公立医院的过度医疗》的提案中说,“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简单说,“过度医疗”是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的行为,包括过度、过度治疗(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过度护理。过度医疗的行为表现在:不该住院治疗的住院治疗,不该做的检查做了检查,不该手术治疗的手术治疗,不该用贵重药品的用贵重药品,不该用贵重耗材的用贵重耗材。 “过度医疗”的定义虽然很明确,但在现实中却又非常难以界定。因为,临床医学非常复杂,每个患者的情况都不一样,即使是同一种病也有不同的表现,同一种病的不同时期治疗方法也不同。一般来说,对“过度医疗”判定的基本准则是:对的诊疗总体上是趋好还是伤害。在治疗中,要看的目的何在,治疗是否产生预防作用,是否减轻了病人的痛苦,是否能延长病人的寿命。另外有几个附加条件是:病人的经济能力是否能承受,病人的心理是否能承受,治疗中是否能体现病人的权利。 记者调查: 患者遭遇“过度医疗”很常见 在南宁市一家金融单位工作的严小姐一两个星期前感觉咽喉有点疼,于是到东葛路上的一家医院检查,拍了X光后,医生说她得了轻微的咽喉炎,一次就开了600多元钱的药物。药吃完了,虽然症状略有缓解,但一次就摊上这么大一笔费用,严小姐还是觉得太贵了。 从百色来南宁打工的陈先生患上了前列腺炎,于是到中华路上的一家医院就诊。医生态度很和蔼,给他开了一大堆药。花了1000多元钱,症状总算减轻了,但每次去复诊,医生总建议他做包皮手术,要不就是给他推荐很多治疗男性病的药物,让陈先生很反感。 在记者的调查中,患者遭遇“过度医疗”的情况屡见不鲜。前几天,引起很多网友热议的湖北副省长张通在北京治感冒,医生一下给开了600多元钱药物的事例,也是“过度医疗”造成的结果。很多患者遭遇“过度医疗”的情况后,往往抱着“花钱买健康”的想法,选择自己承受。 深度剖析: “以药养医”是深层原因 马亦龙教授在提案中分析了造成医院“过度医疗”的原因。她说,经济原因是主要的原因,国家对公立医院投入少,医疗过于市场化发展,以药养医,医务人员的收入与经济效益挂钩,吃药品“回扣”,借开单拿提成;其次,医生为避免出了后患者家属找自己的麻烦,往往追求“全面”的诊疗方案。如:医疗事故鉴定法规定了医生在鉴定过程的举症倒置制度,可能导致医生对病人的过度检查;一项调查显示,在300名全科医生中,有98%的人承认自己在医疗过程中有增加各种化验检查、院内院外会诊,多为病人开具药物等自卫性或者称之为“防御性”的项目。而医生自卫性医疗的目的很明确,就是“避免吃官司”。 在现行体制机制下,医院要发展就要赚钱,赚钱就要扩大规模,扩大规模要有资金,资金靠贷款,还贷款就逼迫医生进一步赚钱,而赚钱的办法就是卖药、卖检查结果。换言之,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体制问题,机制把医患双方推到经济利益对立的地位。医生增加收入,患者就会增加负担;而减轻患者负担,医生就会减少收入。于是医生就成为具有双重角色的人:一方面,他是救死扶伤的天使;另一方面,他是卖药、卖检查结果的生意人。 解决之道: 将医院建设成为非盈利单位 马亦龙在提案中表示,要解决“过度医疗”的问题,首先要进行医院体制改革,国家要加大对医院的投入,并建立补偿机制。使公立医院公益化,成为真正的非盈利单位;其次,医院分配制度要改革,让医生收入不与产值挂钩,实行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第三,建立相关监督机构及严格评定标准,定期对公立医院进行考评,只要有过度医疗行为,事实核定后,无论涉及金额多少,情节轻重,均应内部通报。行为严重的医生要吊销其从医资格,且终生不能为医。医疗机构如果有放纵、包庇医生“过度医疗”的行为,也要通报。可以设立一个标准,超过规定的次数就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让“过度医疗”的机构和医生为此而付出沉重的代价,“过度医疗”的现状就会改变。 另外,患者及其家属要加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目前,不少国家都制定了有关病人权利的文件,有的国家制定了《病人权利法案》,先进国家这方面的做法可以作为国内解决“看病贵”问题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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