皂荚产品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皂荚刺采收、加工要求,检验方法与规则,判定规则、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等。 本部分适用于以无公害皂荚刺为原料,经净选、去核、干燥等工艺制成的纯皂荚产品。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构成本部分的条款。 GB/T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T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测定 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T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8 食品中氟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10 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残留量测定方法GB/T 5009.123 食品中铬的测定方法 国家技术监督局第43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术语 3.1最大持续产量 最大持续产量即不危害生态环境,可持续采收最大的产量。 3.2地道药材 传统中药材中具有特定的种质、特定的产区或特定的生产技术和加工方法所生产的中药材,也称地道药材。 皂荚药用部分 中医学上以荚、子与刺入药。皂荚果实荚果每年9—10月成熟,10—11月采摘。采收的果实要摊开曝晒,晒干,为皂荚。干后将荚果砸或碾碎,去果皮,风选,即得皂荚子,种子阴干后装袋干藏。 4.1 皂角果(皂荚) 果实呈扁长的状而略弯曲.长15-20cm,宽2-3.5cm,厚0.8-1.5cm,表面深紫棕色至黑棕色,被灰色粉霜,所在处隆起,渐狭而略弯,有短果柄或果柄痕。两侧有明显的纵棱线,摇之有响声,质硬,剖开后,断面黄色,性。种子多数,扁椭圆形,黄棕色,学会加气混凝土砌块规范。光滑。气特异,有强烈刺激性,粉末嗅之有催嚏性,味辛辣。以肥厚、色紫褐者为佳。 4.2皂荚子(皂荚籽) 味辛甘、气温、有小毒、润燥、通便、祛风消肿的药用功能。种子功能润肠通便,主治肠燥便秘; 4.3皂荚刺(皂角刺) 皂荚刺,别名:天丁、皂针、、皂角刺皂角荚、皂角针等。体轻,质坚硬,加气砖设备价格 。切断面木质部黄白色,髓疏松,棕色。性味辛,温。功用搜风,拔毒,消肿,排脓。治痈肿,疮毒,疠风,癣疮,胎衣不下。 4.3.1皂刺采收与炮制: 全年可采,但以9月至翌年3月间为宜。晒干,即皂荚刺。完整的棘刺有多数分枝,主刺圆柱形,长5~15厘米,基部粗约8~12毫米,末端尖锐;分枝刺一般长1.5~7厘米,有时再分歧成小刺。表面棕紫色,尖部红棕色,光滑或有细皱纹。质坚硬,难折断。药材多纵切成斜片或薄片,厚在2毫米以下,木质部黄白色,中心为淡灰棕色而疏松的髓部。无臭,味淡。以片薄、纯净,整齐者为佳。炮制拣去杂质;用水浸泡,润透后切片,晒干。 4.4 存放存放于阴凉干燥处。存放场所应远离污染源。 食用、工业用部分 皂仁 皂角粉 皂角皮 皂角子 皂角米 皂角苷 药用、食用部分安全卫生指标 主要是重金属和农药残留量,其安全卫生指标应符合表5规定。 表5安全卫生指标 单位为mg/kg
注1:凡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不得检出。 注2:本表未列农药残留限量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http://www.hnfzb.gov.cn。 重量偏差 经包装用于销售的皂荚产品,其重量负偏应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43号令规定 检验方法 8.1感官指标检验 色泽、形态、杂质凭肉眼直接观察评定。 8.2滋味与气味 凭味觉直接品尝检验。 8.3理化指标检验 8.4水分 按GB/T 5009.3进行。 8.5矿物质元素 矿物质元素用矿物质分析法。 8.6细菌检验 菌落总数按照GB/T 4789.2的规定执行 大肠菌群按照GB/T 4789.3的规定执行 沙门氏菌按照GB/T 4789.4的规定执行 志贺氏菌按照GB/T 4789.5的规定执行 检验规则 9.1抽样方法 以同一批原料生产的产品为一个批次,随机抽取样品。 9.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指标(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①申请无公害食品标志或无公害食品年度抽查检验; ②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③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④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9.3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其内容包括感官、净含量、包装、标志的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 判定规则 10.1合格产品 感观指标每批必检,感观指标总不合格品百分率不超过5%,安全卫生指标均为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合格。 10.2不合格产品 感观指标总不合格品百分率超过5%,或理化指标不合格项超过二项,或安全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10.3复检产品 安全卫生指标出现不合格时,允许另取一份样品复检,若仍不合格,则判该项指标不合格;若复检合格,则需再取一份样品作第二次复检,以第二次复检结果为准。 标志、标签、贮存、运输 11.1标志、标签 产品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单位、产地、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号。 11.2贮存、运输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无污染的库房中。 产品在装车、入库、出库时要轻放轻卸,运输工具必须保持清洁、干燥、卫生;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雨、防晒措施,不得与潮湿、有毒害、有异味、有污染物品混放。并注意防止剧烈震动和重压。 产品在符合以上运输与贮存的条件下,保质期为1年。 档案管理 药材基地和药材种植加工企业必须注意建立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保存期至少5年。 12.1栽培技术档案 种植的品种、树龄、面积,施肥次数、时间、数量和种类,病虫害发生情况,农药种类,使用量、时间和方法,生产培训情况等。 12.2采收和加工 果实成熟时间,采收量、鲜重,加工过程、方法,贮藏,运输情况 12.3气象和灾害性情况 历年灾害性天气情况和当年气象资料。 12.4药材质量评价 药材性状和各项检测记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