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们面临的资源和环境压力越来越大,传统的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3月24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等,对我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有着重要意义。
三层面构筑河北循环经济“骨架”
从企业、产业(园区)、区域三个层面,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提出,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统筹规划、示范带动、突出重点,从企业、产业(园区)、区域三个层面,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企业层面,推行清洁生产,夯实发展循环经济的微观基础。以钢铁、石化、建材等高消耗行业为重点,通过实施“三定一改”(定能耗限额、用水定额、污染物排放指标,开展综合节能节水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加快推进“四节一利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废弃物循环利用),从源头和全过程充分利用资源,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实现资源消耗“减量化”。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标准的企业,单位产品资源消耗超限额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清洁生产运行机制。
到2010年,钢铁、石化、电力等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比2005年降低15%以上;纺织、造纸、啤酒等高耗水行业单位,产品取新水量比2005年降低15%以上;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5年减少15%。
产业层面,推进结构调整,建设节约型产业体系。在产品结构调整上,加大用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力度,延伸和拓展产业链,降低产品单耗;在产业结构调整上,培育壮大钢铁、石化、装备制造等十大主导产业,淘汰高消耗、高污染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经济效益及资源集约化利用水平;在产业布局调整上,通过产业集群、园区等形式,引导生产要素向主导产业集中,推动重化工业向环境容量大、资源条件好的沿海地区转移,促进产业集聚、行业集中、用地集约,形成资源节约的生产力布局。
区域层面,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构建节约型社会。城市发展要充分考虑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严格控制城市建设规模,逐步建立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生态城市新模式。着力构建节约型消费模式。积极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与消费观念,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要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再生产品;鼓励宾馆、酒店、餐饮、洗浴企业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和消费;通过立法等手段,遏制过度包装、奢侈消费等浪费资源的行为,引导采用可再生、能回收的材料,减少包装废弃物。
重点锁定七大行业
到2007年底,全省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186座;
2015年,年生产能力15万吨以下的小煤矿基本退出市场
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提出,根据我省实际,以钢铁、石化、建材、电力、煤炭、医药、轻工(食品酿造、造纸)行业为重点,大力提高能源、水、矿产和土地等战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水平,逐步带动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循环经济发展,减少废弃物排放,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冶金行业,以唐钢、邯钢两大钢铁集团为重点,大力推广“三干”(即干熄焦、高炉、转炉煤气干式除尘)、“三利用”(即水的重复利用、副产煤气二次能源利用、高〈转〉炉废渣处理及利用)、“三治理”(即氮氧化物治理、烟气二氧化硫治理、焦化酚氢废水治理)等节能、综合利用和环保技术,力争实现“负能”炼钢、废水“零排放”和废渣全利用。加快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到2007年底,全省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186座。到2010年,全省吨铁高炉入炉焦比降到380千克以下,高炉喷煤比达到145千克以上,吨钢取新水下降到5立方米以下,重点钢铁企业吨钢综合能耗降到0.68吨标准煤。
建材行业,到2010年,全省新型干法水泥、浮法玻璃、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总产量的比重分别达到80%、90%和60%以上,吨水泥、吨日用瓷综合能耗分别下降到128千克标准煤和1.7吨标准煤,每重量箱浮法玻璃综合能耗下降到18千克标准煤,水泥、陶瓷、玻璃行业余热实现100%回收利用。
石油和化学行业,依托石炼、沧州大化、沧州化工等大型骨干企业,以炼油、合成氨、PVC生产为重点,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高精细化工产品的比重。到2010年,全省石油化工火炬气全部实现回收利用,大中型合成氨企业吨氨综合能耗降到1599千克标准煤,炼油企业加工每吨原油取水量降到0.5立方米。
煤炭行业,以开滦、金能集团、峰峰矿业为重点,推广普及矿井疏干水利用、煤泥浮选、煤水闭路循环、水煤浆制备和应用一体化技术。调整改造中小煤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到2015年,年生产能力15万吨以下的小煤矿基本退出市场。在开滦、峰峰和下花园矿区开展煤层气发电及生活利用。2010年,全省煤层气抽放利用率达到60%,省属煤炭企业吨原煤开采耗电降到28千瓦时,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电力行业,以大中型骨干电厂为重点,以提高燃煤发电效率、降低水耗和烟气除尘脱硫为中心,推广节能、节水、环保新技术,逐步淘汰耗能高的小火电。大力发展风力、秸秆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以“两地一线”(即张家口、承德坝上地区,沧州、唐山、秦皇岛沿海一线)为重点,建设风力发电基地。到2010年,全省淘汰单机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小火电164万千瓦,风力发电能力达到200万千瓦,30万千瓦以上机组发电煤耗降到316克标准煤/千瓦时,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脱硫副产品利用率均达到100%,实现废水“零排放”。
医药行业,以华药、石药等骨干企业为重点,重点突破青霉素、维生素C等大宗原料药的菌种改造、发酵、结晶等关键技术。到2010年,实现废水“零排放”,每千克青霉素原料药综合能耗降到24千克标准煤,吨维生素C产品综合能耗降到5.7吨标准煤。
轻工行业,以食品酿造、造纸为重点,依托衡水老白干、骊骅淀粉、梅花味精、龙腾纸业等骨干企业,普及酒糟厌氧处理、酵母回收及综合利用、制浆黑液碱回收、纸机白水处理及回用等工艺技术和设备。到2010年,食品酿造行业实现废水“零排放”,吨新闻纸取水量降到10立方米,吨箱板纸取水量降到25立方米。
政策杠杆力促循环经济发展
对重大循环经济建设项目,优先核准或备案,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计划,优先保障能源、水、土地等生产要素供应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我省将强化政策激励,注重运用经济手段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对重大循环经济建设项目,有关部门要优先核准或备案,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计划,优先保障能源、水、土地等生产要素供应。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把发展循环经济列入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对重大项目给予直接投资、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积极落实国家促进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及环保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调动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
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试点示范和宣传培训等。研究建立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融资机制和信用担保体系,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信贷支持,对重大循环经济项目,要优先给予贷款支持;采取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鼓励外商及其他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股份制、BOT(建设—运营—转让)等形式投资循环经济领域。
完善市场机制,积极调整和理顺资源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逐步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真实成本和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深化水价改革,理顺水资源费和城市供水价格比价关系,逐步提高城市供水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推进农业用水价格改革。以农业用水计量收费为方向,推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逐步提高农业用水价格,使其提高到保本水平。2006年起,在电力、钢铁、石化、纺织、造纸、酒精、啤酒等高耗水行业,积极推行阶梯式水价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制度,2010年在城市供水中普遍实施。
建立和完善盘活存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用地标准,低于投资标准的不予供地。鼓励提高土地利用率,对投资强度超过规定标准50%以上的重点项目以及建设3层以上标准厂房的项目,优先安排用地计划;鼓励企业盘活存量土地,对利用原有厂区进行增资扩建或改造的,免缴增加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
今年起3万平方米以上建筑须建中水回用设施
到2008年,县城以上城市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居民生活区实行垃圾分类回收
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提出,在中小城市组织实施区域性中水回用示范工程,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排水管网改造。从2006年起,3万平方米以上新建住宅、大型公共建筑均须建设中水回用设施,提倡执行分质供水,自来水、中水双水入户。到2010年,新建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75%,全省大、中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0%、60%和50%。
积极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和集中供热。民用和公共建筑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设热量分户计量及温控系统。2006年起,全省城市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部执行节能50%设计标准;对既有住宅和公共建筑逐步实行节能改造。到2010年,全省新建民用建筑及公共建筑节能达标率达100%,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面积达到4万平方米,全面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节能建筑比重达到30%,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90%;新型墙材生产量占墙材生产量的比重达到60%以上,城市规划区内应用比例达到100%,农村应用比例大幅度提高。
加快建立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系统。到2008年,县城以上城市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居民生活区垃圾收集设施均须改用分置式,实行垃圾分类回收。
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重点抓好唐山废塑料,石家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保定、廊坊生产性废旧金属,沧州、唐山废橡胶(废轮胎),邢台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引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六大园区打造我省循环经济示范基地
力争到2010年,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建成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污水及固体废弃物基本实现“零排放”
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提出,优化工业园区资源配置,培育循环经济示范基地。重点抓好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沧州临港化工园区等六大园区的规划建设,对入园企业提出土地、能源、水资源利用及废弃物排放综合控制目标,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产业链。
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以精品钢项目为基础,建设集产品制造、能源转换和社会废弃物再资源化为一体的新一代可循环钢铁流程,作为循环经济的典型示范,构建钢铁、石化、电力(海水淡化)为龙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力争到2010年建成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吨钢综合能耗达到0.67吨标准煤、耗新水3.95立方米,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7.6%,污水及固体废弃物基本实现“零排放”。
沧州临港化工园区,以建设PVC、TDI、已内酰胺等重点项目为龙头,加快培育合成材料、石油化工、氯碱化工和精细化工为主体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到2010年,发展成为以石油化工、盐化工和精细化工为主体,以临港工业为特色的循环经济化工园区;园区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降到50立方米、电耗4000千瓦时。
石家庄绿色化工示范基地,以石炼化800万吨炼油、40万吨已内酰胺项目为龙头,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品、特色精细化学品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培育延伸产业链,建设石油化工、煤化工、氯碱化工“三化合一”的绿色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到2010年,化工基地水重复利用率达90%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降到45立方米、电耗5600千瓦时。
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设备为龙头,大力发展输变电设备、新型储能装置、高效节能设备等相关配套产品,逐步形成新能源与能源设备产业集群和制造产业链。到2010年,发展成为技术领先、产业积聚的全国新能源与能源设备产业基地;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降到41立方米、电耗195千瓦时。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围绕高新技术和粮油食品加工产业发展,构建高科技、汽车及零配件、粮油加工、临港重大装备制造四条产业链,完善园区循环利用体系。到2010年,发展成为具有循环经济发展特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粮油食品加工基地,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降到23立方米,电耗1650千瓦时。
冀衡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以高效消毒剂为龙头,整合现有资源,增品种,上规模,实现中间产品和废弃物综合利用,发展成为亚洲最大的消毒剂生产基地。到2010年,万元产值综合能耗降到1.6吨标准煤,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6%,实现“三废”、“零排放”。
我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
涉及7个行业、10个园区和5个城市
2006年起,我省在冶金、石化、建材、电力、医药、煤炭、轻工7个行业,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等10个园区和石家庄市、邯郸市、唐山市、秦皇岛市、廊坊市5个城市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通过试点示范,探索重点行业、园区和城市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提出按循环经济模式规划、建设、改造园区以及城市发展的思路,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供借鉴和示范。
邯郸市复兴区不断强化“绿色”理念,注重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展节能环保型企业,近年来,结合本地实际,新上和改造“绿色”企业38家,收到较好经济效益。图为正在生产新型环保节能砖的前百家村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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