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工艺之原材料介绍(二) (2)原材料之集料 细集料主要采用砂、石屑等,生产装饰砌块还可采用白色石屑与色石屑,其品质应符合《建筑用砂》(GB/T 14684)的 规定。 粗集料可采用普通碎石、卵石和重矿渣等,生产装饰砌块还可采用白色或其他颜色的碎石。碎石和卵石的品质应符合《建筑用卵石、碎石》( GB/T14685)的规定;重矿渣的品质应符合《混凝土用高炉重矿渣碎石技术条件》( YBJ 20584 )的规定。 应严格控制集料的含泥量。如采用石屑等破碎石材,小于0.15mm的细石粉含量不应大于20%。 集料的颗粒级配对产品的性能有重要作用。宜根据设备、材料和产品性能的具体情况确定粗细集料的适用级配曲线区,选用连续级配的集料。粗集料的最大粒径不宜大于lOmm,细集料宜采用中砂,在已有材料不能满足级配要求时可以采用其他粒径的集料进行组配。 不同集料应分区堆放,堆放场地应有平整坚实并利于排水的地面,在多雨季节细集料宜有防雨措施以避免含水量过大。装运集料应避免带人泥土、树叶等杂物。宜每日对集料级配进行检测,对砂场采砂砂层和部位变化引起的级配变化应有处理措施。如果砌块生产设备不具有自动测水功能,还应每日对集料的含水率进行检测,以便为配料提供依据。 (3)原材料之水 拌合用水应为清洁水,其品质应符合《混凝土拌和用水》(JGJ 63)的规定。 (4)原材料之外加剂 可以采用减水剂、抗渗剂等外加剂以改善混凝土拌合物的工作性和增强砌块产品的强度与抗渗性等性能,宜采用液态外加剂或用固态外加剂加水掺配成为液体以利于分散。外加剂的品质应符合《混凝土用外加剂》( GB 8076)的规定,并有生产企业的产品合格证和明显标识的外包装。 (5)原材料之颜料 生产装饰砌块可采用与水泥和外加剂不发生化学反应、耐久性能良好的无机颜料。宜采用浆状或细度较大的粉状颜料以利于分散,其品质应符合《混凝土和砂浆用颜料及其试验方法》(JCiT 539)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