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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取样

时间:2012-03-11 01:33来源:漠然 作者:严建设 点击:
1.目的 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构件等的质量进行检验,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首要前提;对施工形成产品的试验,凭试验数据验证施工分项工程的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筑与结构工程所需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

1.目的

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构件等的质量进行检验,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首要前提;对施工形成产品的试验,凭试验数据验证施工分项工程的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筑与结构工程所需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过程中主要项目的施工试验。

3.基本要求

3.1所有建筑和结构工程所用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设备等进场必须有合格证或检(试)验单。合格证和检(试)验单应齐全不遗漏,可靠不虚假。凡以上随货资料不全、不真的,不予验收。

其中水泥和水泥制品、砖、瓦、墙体保温材料、工业废渣、掺工业废渣的建筑材料及各种新型墙体材料等应附其放射性核素限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证明;砼外加剂应附其氨限量符合要求的证明;

内墙涂料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应附其有害物质限量符合要求的证明。

3.2对照供货合同的规定和材料、设备供货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规定,对其外观质量进行全部(或抽样)验收检查,填写物资验收记录。

3.3对需要进行抽样送试验室检验的,按本标准要求进行外观检查,在外观检查合格的前提下,按规定取样送检,报告返回后应核对检验结论,合格后方准进场。

3.4凡过期、型号规格不明确或对其质量有怀疑以及初试不合格(允许复试)的,应按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接收。

3.5凡工程使用的新材料、新产品,需有鉴定证明书,并应有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在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4.主要原材料检验

4.1钢筋

4.1.1随货资料检查:

每批交货的钢材必须附有证明该批钢材的符合标准要求和订货合同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

钢材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应由钢厂质检部门提供或供销部门复印,内容应包括:制作厂名称、炉罐号(或批号)、钢种、钢号、强度、级别、规格、件数、生产日期、出厂批号;机械性能检验数据及结论;化学成份检验数据及结论;并有钢厂质检部门印章及标准编号。出厂合格证(或其复印件)上还应写明使用的单位工程名称。

4.1.2外观检查

(1)标志检查:对钢印、喷印、盖印、挂标牌、贴标签和放置卡等进行检查。检查标明牌号、炉罐(批)号等印记是否与合同书及质量证明书一致。

(2)外观质量检查: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和折叠。钢筋表面允许有凸块,但不得超过横肋的高度。冷轧钢筋表面可有浮锈,但不得有目视可见的麻坑等腐蚀现象。钢筋表面如存在其他缺陷,应取样送试验室进行缺陷测量和判定。如外观检查不合格应即作退货处理。

(3)内径尺寸检查:从每批钢材中抽总数的1%,但不得少10根进行内径测量。允许偏差标准如下:(单位mm)

热轧钢筋公称直径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5

28

32

36

公称尺寸

5.8

7.7

9.6

11.5

13.4

15.4

17.3

19.3

21.3

24.2

27.2

31.0

35.0

热轧带肋

+0.3

+0.4

+0.5

+0.6

热轧光圆

+0.4

钢丝

公称直径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9.00

允许偏差

+0.04

+0.05

如有1点不合格,则另抽双倍试样进行测量,如仍有不合格点,则判该批外观不合格.

4.1.3抽样检验取样方法和要求:

(1)热轧钢筋(GB1499、GB、GB/T701)

以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不多于60t为一验收批。

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筑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但各炉号的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0.15%,且每批不应多于6个炉罐号。

定尺钢筋取样:从每批外观检查合格钢筋中任意取出2根,在距钢筋两端部不小于500mm处各取1根试样,其中2根为拉伸试样,2根为冷弯试样。

盘条钢筋取样:从每批外观检查合格的钢筋中任意取出2盘,在距钢筋端部不小于500mm处各取1根作冷弯试样,广西加气混凝土砌块 。再在两盘中任取一盘截取1根拉伸试样。

化学分析取样:任取一段有代表性的试样,长度不小于40cm。

(2)冷拉钢筋

以同一级别、同一直径和同一冷拉参数为一批,直径12mm以下的不大于10t为一批,直径14mm以上的不大于20t为一批。

从每批冷拉钢筋中任取2根,在距钢筋端部500mm处各取一根做拉伸试样和冷弯试样。

(3)冷轧带肋钢筋(GB—2000)

以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不多于50t为一验收批。

从每批钢材中逐盘(用于650级和800级,每盘重量不小于100kg)或逐捆(用于550级,且每捆重量不大于500kg)切取1根试件作拉伸试验。每批钢筋中随机切取2个试样作弯曲试验。

逐盘取样时,从每一盘任一端截去500mm以后取二根试样;逐捆取样时,从每捆中同一根钢筋上截取二根试样,其中一根作抗拉强度和伸长率试验,另一根作冷弯试验。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5223-2002)

以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加工状态的不多于60t为一验收批。

在经外观检查合格的钢丝中任取一盘,在两端部各取一根拉伸试样和弯曲试样。

(5)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2003)

以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不大于60 t为一验收批。

从外观检查合格的每批钢绞线中任取3盘,在每盘中的正常部位截取1根试样,进行力学性能试验。

结构用型钢、钢板(GB700)

以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不大于60t为一验收批。

工字钢和槽钢取样:从每批钢材中任意取出1根,在腰高四分之一处沿轧制方向切取:拉伸试件1根,冷弯试件1根,化学分析试件1根,试件厚度与钢材厚度相同。

角钢和异型钢取样:从每批钢材中任意取出1根,在腰高四分之一处沿轧制方向切取;拉伸试件1根,冷弯试件1根,化学分析试件1根,试件厚度与钢材厚度相同。

钢板取样:沿横向切取拉伸试件1根,冷弯试件1根,化学分析试件1根。

(7)试件尺寸

拉伸试件长度:L=5d0(δ)+200,通常尺寸为450 mm

冷弯试件长度:L=5d0(δ)+200,通常尺寸为300 mm

化学分析试件长度:L≥400mm

型钢、钢板(边刨光):拉伸试件长度:400mm(30宽)

冷弯试件长度:300mm

4.1.5钢材(钢筋、型钢、钢板)抽样检验项目

(1)凡结构设计施工图所用各种受力钢材,均应进行机械性能检验,冷拉钢筋尚应有冷拉后钢筋的机械性能检验报告单。

(2)进口钢材进场应进行化学成份检验和焊接试验。国产钢材如要进行焊接加工,加气混凝土砌块重度 。也应进行化学成份检验。

(3)各种钢材机械性能检验项目:

力学试验

弯曲试验

弯曲系数

应力松弛

热轧钢材

冷轧钢材

冷轧带肋钢筋

予应力钢丝

予应力钢绞线

(4)钢材检(试)验时,如某一项试验不符合要求,则应从同批钢材中再取双倍数量的试样重做该项目试验,如仍不合格,则应判该批钢材不合格。(成盘供应的冷轧带肋钢筋不允许复试)

4.2水泥(GBJ175、GB1344、GB)

4.2.1随货资料检查

每批进场的水泥均应有出厂合格证或进场试验报告。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应在水泥发出7日内寄发并在32天内补发28天强度报告单。水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品种、标号、出厂日期、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安定性、试验编号等项内容和性能指标。

4.2.2外观质量检查

(1)标志:每个水泥袋上应清楚标明:工厂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品种、标号、包装年、月、日和编号。掺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的普通水泥还应标上“掺火山灰”字样,散装水泥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和散装仓号。设计对水泥有特殊要求时,应查是否与设计要求相符。

(2)进场水泥应每批随机抽取5‰,并不少于4袋,查看是否受潮、结块、混入杂物或不同品种、标号的水泥是否混在一起,检查合格后入库贮存。

4.2.3进货检验的取样方法和要求

(1)同一水泥厂、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如月进货不超过200t,则每月抽样检验不少于1次;如超过200t,则每200t抽样一次,不足200 t亦按一批计。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1次。

(2)每次取样一组,从20个以上的不同部位或20袋中取等量样品,总数至少20kg,拌合均匀后分成两等份,一份由试验室按标准进行试验,一份由试验室密封保存40天备校验用。

4.2.4水泥抽样检验项目

常用水泥的抽样检验项目包括:水泥胶砂强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

4.3烧结粘土砖(GB5101-2003)

4.3.1随货资料检查

每批进场的砖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品种、强度等级、批量、检测标准和结论。

4.3.2外观质量检查

从每批中随机抽取20块试样进行尺寸检查,合格标准见下表:

砖的尺寸允许偏差(mm)

公称尺寸

平均偏差

极差

240

±3.0

8

115

±2.5

7

53

±2.0

6

有一块不符合上述指标要求,判该批不合格。

从每批中随机抽取50块试样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标准见下表:

外观质量

项 目

合格标准(mm)

两条面高度差≤

4

杂质凸出高度≤

4

缺棱角的三个破坏尺寸不得同时大于

30

不符合上表规定的砖数不超过19块,判外观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4.3.3抽样检验的取样方法和检验项目

以7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7万块也按一验收批计。

从每验收批外观检查合格的砖样中采用随机抽样法取样一组,每组试样不少于10块。

检验项目:抗压强度。

4.4蒸压(养)粉煤灰砖(JC239—2001)

4.4.1随货资料检查

每批进场的砖应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包括:生产厂家、商标、产品标记、生产日期和本批产品的实测技术性能。

4.4.2外观质量检查

在每批砖中用随机抽样抽取100块进行尺寸偏差和外观检验。

(2)检验项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 目

指 标(mm)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平均

允许

偏差(mm)

±2

±2

±1

±3

±3

±3

±4

±4

+3

缺棱掉角的最小

破坏尺寸不大于(mm)

10

15

20

裂缝长度 不大于

a.大面上宽度方向的裂纹(包括延伸到条面上的长度)

30

50

70

b.其他裂纹

50

70

100

完整面 不小于

二条面和一顶面或二顶面和一条面

一条面和一顶面

一条面和一顶面

若外观质量不符合上表相应等级规定的砖数不超过12块,判该批砖外观质量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4.4.3抽样检验取样方法和检验项目

每10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10万块应作为一批。

从每批外观检查质量合格的砖中,随机抽取一组试样进行抗压强度试验。每组试样取砖10块。

4.5轻集料砼小型空心砌块(GB/T—2002)

4.5.1随货资料检查

每批砌块进场均应有厂家提供的质量合格证书,标明:厂名及商标、合格证编号及出厂日期、产品标记、性能检验结果、批量编号与砌块数量,以及检验部门与检验人员签字盖章。

4.5.2外观质量检查

(1)从每批进场的砌块中随机抽取32块作外观质量检验。

(2)外观质量检查标准如下:

项目名称

一等品

合格品

长度(mm)

±2

±3

宽度(mm)

±2

±3

高度(mm)

±2

±3

缺棱掉角个数≤

0

2

注:1、承重砌块最小外壁厚不应小于30mm,肋厚不应小于25mm。

2、保温砌块最小外壁厚和肋厚不宜小于20mm。

32块试样中有7块及以上不合格,可取同样试样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则该批判为不合格。加气混凝土砌块原料

4.5.3抽样检验取样要求和检验项目

(1)砌块按密度等级和强度等级分批验收。以同一品种轻集料配制成的相同密度等级、相同强度等级、质量等级和同一生产工艺制成的块砌块为一批;每月生产的砌块数不足块亦以一批论。

(2)从外观检查合格的砌块中随机抽取5块作抗压强度检验。

4.6蒸压加气砼砌块(GB/T—1997)

4.6.1随货资料检查

每批砌块进场均应有厂家提供的质量说明书,标明:厂名及商标、产品标记、生产日期和本批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

4.6.2外观质量检查

在每批砌块中,随机抽取50块,进行外观检验。

外观质量检查标准如下:

项 目

指 标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尺寸

允许

偏差

长度mm

高度mm

宽度mm

±3

±4

±5

±2

±3

+3 –4

±2

±3

+3 –4

最大尺寸不得大于mm

0

70

70

最大尺寸不得大于mm

0

30

30

个数不多于

0

1

2

裂纹

条数,不多于

0

1

2

裂纹长度不大于裂纹方向尺寸的

0

1/3

1/2

爆裂、粘模和损坏深度不得大于,mm

10

20

30

表面疏松、层裂和油污

不允许

其中不符合该等级的不超过5块时,判该批砌块尺寸偏差、外观检验结果符合相应等级。否则判该批砌块检验结果不符合相应等级。

4.6.3进货检验取样要求和检验项目

1)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的砌块,以块为一批,不足块亦为一批。

(2)从外观检查合格的砌块中,随机抽取9块砌块,制作3组试件进行立方体抗压强度检验(100×100×100)。

4.7防水卷材

4.7.1随货资料检查

每批进货卷材均应有出厂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生产厂家、产品名称、型号、商标和产品标准、生产日期等,同时应附有郑州省建筑防水材料使用认证书(复印件),对于新技术、新材料应有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合格证和省建委的审批文件。

4.7.2外观质量检查

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3卷进行外观检查。

外观质量检查标准如下:

外观质量检查项目

内容

卷材表面质量

平整、无气泡、疤痕、裂纹、粘结、孔洞、缺边和裂口

卷材中接头处理

其中较短的一段长度不少于2.5m,接头处应剪切整齐,并加长150mm备作搭接,每卷中接头数不应超过1个。

全部项目达到要求即为合格卷。不合格卷不多于1卷,则该批判为合格;如不合格项多于1卷或虽只有1卷不合格,但有2卷出现同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仍不合格。

4.7.3抽样检验取样和检验项目

(1)以1000卷或不大于5000m2的同类型、同规格的卷材为一批,不足此数亦按一批计。

(2)从外观检查合格的产品中取一卷,在距端部1000mm处截取约3m作检验试样。

检验项目: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低温弯折性和抗渗透性。

如物理性能不合格则允许取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重检,如仍有一组试样不合格,则该批不合格。

4.8砂、石(GB/T、GB/T)

4.8.1外观质量检查

砂、石进场不应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煤块、炉渣等杂物。

4.8.2抽样检验的取样方法和检验项目

(1)砂石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的600m3为一验收批,不足600m3时亦按一验收批计算。

(2)每验收批取试样一组,砂数量为40kg,石子数量为200kg。

(3)取样方法:

在砂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砂8份,每份5kg以上)。

在石子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均匀分布的15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试样15份,每份10-15kg。搅拌均匀后成一组试样。

4.8.3检验项目

砂: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

石子: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

4.9干压陶瓷墙、地砖(GB/T4100。1—5)

4.9.1随货资料检查:每批进场砖应附带合格证,且产品包装明显,包装箱上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名称、吸水率、商标、规格尺寸、级别、色号、易碎等标志。

每块干压陶瓷砖的背面应有清晰的商标,并与外包装上一致。

4.9.2尺寸偏差检查

在每批进场墙砖中随机抽取10块,进行尺寸偏差检查,

标准见下两表:

产品表面面积S,cm2

S≤90

90<S<190

190<S≤410

410<S≤1600

S>1600

长度和宽度

每块砖(2或4条边)的平均尺寸相对于工作尺寸的允许偏差(%)

±1.2

±1.0

±0.75

±0.6

±0.5

每块砖(2或4条边)的平均尺寸相对于10块砖(20或40条边)工作尺寸的允许偏差(%)

±0.75

±0.5

±0.5

±0.4

±0.3

厚度

每块砖厚度的平均值相对于工作尺寸厚度的最大允许偏差(%)

±10.0

±10.0

±5.0

±5.0

±5.0

允许偏差(%)

边直度(正面)

直角度(正面)

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S≤90

优等品

±0.50

±0.70

合格品

±0.75

±1.0

90<S<190

优等品

±0.40

±0.40

合格品

±0.50

±0.60

190<S≤410

优等品

±0.40

±0.40

合格品

±0.50

±0.60

410<S≤1600

优等品

±0.40

±0.40

合格品

±0.50

±0.60

S>1600

优等品

±0.30

±0.30

合格品

±0.50

±0.50

所有试样的尺寸偏差均符合要求,为外观合格;有两个以上试样不合格,该批外观不合格;有一个试样超过标准要求,再取10块复试,如仍有一个试样超过标准则该批外观不合格。

4.9.3墙砖进场检验取样和试验项目

以同品种、同规格、同色号、同等级的5000 m2为一批。

从每批进场的干压陶瓷墙面砖中随机抽取至少5块试样,进行热震性检验。

5.土壤试验

5.1土壤试验(GB)

5.1.1取样数量

回填土必须分层夯压密实,并分层、分段取样做干容重试验,取样数量如下:

(1)柱基:抽查柱基的10%,但不少于五点;

(2)基槽管沟:每层按长度50m取一点,但不少于一点;

(3)基坑:每层500m2取一点,但不少于一点;

(4)挖方、填方:每500m2取一点,但不少于一点;

(5)场地平整:每900m2取一点,但不少于一点;

(6)排水沟:每层长度50m取一点,但不少于一点;

(7)地(路)面基层:每层按500m2取一点,但不少于一点。

各层取样点应错开,并应绘制分层取样平面位置图,标清各层取样点位及标高。

5.1.2取样方法

(1)环刀法:每段每层进行检验,应在夯实层下半部(至每层表面以下2/3处)用环刀取样。

(2)罐砂法:用于级配砂石回填或不宜用环刀取样的土质。

采用罐砂法取样时,取样数量可较环刀法适当减少,取样部位应为每层压实后的全部深度。

5.1.3试验项目

回填土要进行干容重试验。要求最小干密度:设计图纸有要求的,填写设计要求值,设计图纸无要求的应符合下列标 准:

素土:≥1.65g/cm3 粘土:≥1.45g/cm3

轻亚粘土:≥1.55g/cm3 中砂:≥1.55-1.60g/cm3

亚粘土:≥1.50g/cm3 砂石:≥2.1—2.2g/cm3

填土压实后的干容重,应有90%以上符合设计要求,其余10%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得大于0.08g/cm3,且不得集中。

5.2砂浆试验(GB)

5.2.1试块组数留置

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中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的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每次应制作1组试块(每组6块)。

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检验批计。

水泥砼和水泥砂浆地面,每层(或检验批)应制作不少于一组试块,当每层(或检验批)地面工程超过1000 m2时,每增加1000m2各增做一组试块,小于1000m2按1000m2计。当改变配合比时,应相应地制作试块组数。

5.2.2试块制作

将内壁事先涂刷薄层机油的70.7×70.7×70.7mm的无底金属或塑料试模,放在预先铺有吸水性较好的湿纸的普通砖上,砖的含水率不应大于2%。

砂浆拌合后一次注满试模内,用直径10mm、长350mm的钢筋捣棒(其中一端呈半球形)均匀插捣25次,然后在四侧用油漆刮刀沿试模壁插捣数下,砂浆应高出试模顶面6-8mm。

当砂浆表面开始出现麻斑状态时(约15-30分钟),将高出砂浆试模顶面削平。

5.2.3试块养护

试块制作后,一般应在正温度环境中养护一昼夜,当气温较低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两昼夜,然后对试块进行编号并拆模。试块拆模后,应在标准养护条件或自然养护

条件下继续养护至28天,然后进行强度试压。

5.3混凝土试验(GB)

5.3.1普通混凝土强度试验的试件留置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质量的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 m3时,同一配合比的砼每200 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3.2混凝土试件的制作

(1)在混凝土拌和前,应将试模擦拭干净,并在模内涂一薄层机油;

(2)用插捣法人工捣实试块时,按下述方法进行:

a.对于100×100×100mm、150×150×150mm或200×200×200mm的立方体试块、混凝土拌合物分两层装入、其厚度约相等,每层插捣次数如下表所示: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制作插捣次数表

试块尺寸(mm)

每层插捣次数

100×100×100

12

150×150×150

25

200×200×200

50

b.插捣时应先在混凝土全面积上均匀地进行,由边缘渐向中心。

c.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达到试模底面,捣上层时捣棒应插入该层底面以2-3cm处。

d.面层插捣完毕后,再用抹刀沿四边模壁插捣数下,以消除混凝土与试模接触面的气泡,并可避免蜂窝、麻面现象,然后用抹刀刮去表面多余的混凝土,将表面抹光,使混凝土稍高于试模。

e.静置半小时后,对试块进行第二次抹面,将试块仔细抹光抹平,以使试块与标准尺寸的误差不超过±1mm。

5.3.3试块的养护

(1)试块成型后,用湿布覆盖表面,在室温为16~20℃下至少静放一昼夜,但不得超过两昼夜,然后进行编号及拆模工作,混凝土拆模后,要在试块上写清混凝土强度等级、代表的工程部位和制作日期。

(2)拆除去试模后,随即将试块放在标准养护室(温度20±3℃,相对湿度大于90%,应避免直接浇水)养护至试压龄期为止。

5.3.4抗渗性能试验基本要求

(1)抗渗试块的尺寸顶面直径为175mm,底面直径为185mm,高为150mm的圆台体。

(2)抗渗试块的组数,按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取样不应少于一组。每6块为一组。

(3)试件成型后24小时拆模,用钢丝刷刷去两端水泥浆膜,然后送入标养室,一般养护至28天龄期进行试验。

5.4焊接试验(JGJ18)及机械连接试验(JGJ107—96))

5.4.1钢筋焊接(机械连接)试验的试件应分班前焊(连)试件[试焊(连)试件]和班中焊(连)试件{施焊(连)试件},试焊(连)试件是用于焊(连接)工正式焊(连)接前的考核和焊(连)接参数的确定。施焊(连)试件是用于对成品质量的检验。

5.4.2试焊(连接)试件制作:在焊(连)接前,按同一焊(连接)工,同钢筋级别、规格、同焊接形式取模拟试件一组,试验项目同施焊(连接)要求。

施焊试件的取样方法和数量:

以每一楼层或检验批中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亦应按一批计算。

施连接试件的取样方法和数量:

以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规格接头,500个作为一个检验批进行检验,不足500个接头,亦应按一批计算。

5.4.3施焊试件的外观检查:

各种焊接接头,应从每批中抽查10%且不得少于10个,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外观检查标准如下:

(1)钢筋闪光对焊接头

a.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

b.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Ⅰ~Ⅲ级钢筋焊接时不得有明显烧伤;负温闪光对焊时,对Ⅱ~Ⅳ级钢筋,均不得有烧伤

c.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

d.接头处的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0.1倍,且不得大于2mm。

外观检查结果,当有1个接头不符合要求,应对全部接头进行检查,剔除不合格接头,切除热影响区后,重新焊接。

(2)钢筋电弧焊接头

a.焊接表面应平整,不得有凹陷或焊瘤

b.焊接接头区域不得有裂纹

c.咬边深度、气孔、夹渣等缺陷允许值及接头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坡口焊、熔槽帮条焊和窄间隙焊接头的焊缝余高不得大于3mm。

外观检查不合格的接头,经修整或补强后可提交二次验收。

钢筋电弧焊接头尺寸偏差及缺陷允许值

名 称

单位

接头型式

帮条焊

搭接焊

坡口焊、窄间焊、熔槽帮条焊

帮条沿接头中心线的纵向偏移

mm

0.5d

接头处弯折角

°

4

4

4

接头处钢筋轴线的偏移

mm

0.1d

3

0.1d

3

0.1d

3

焊缝厚度

mm

+0.05d

0

+0.05d

0

焊缝宽度

mm

0.1d

0

0.1d

0

焊缝长度

mm

-0.5d

-0.5d

横向咬边深度

mm

0.5

0.5

0.5

在长2d焊缝表面上的气孔及夹渣:数量

在长2d焊缝表面上的气孔及夹渣:面积

2

2

mm 2

6

6

在全部焊缝表面上的气孔及夹渣:数量

在全部焊缝表面上的气孔及夹渣:面积

2

mm 2

6

注:1.d为钢筋直径(mm);

2.负温电弧接头咬边深度不得大于0.2mm。

(3)钢筋电渣压力焊

a.四周焊包凸出钢筋表面的高度应大于或等于4mm。

b.钢筋与电极接触处,应无烧伤缺陷。

c.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

d.接头处的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0.1倍,且不得大于2mm。

(4)外观检查不合格的接头应切除重焊,或采取补强焊接措施。其中批次的划分与试焊相同。

5.4.4外观检查合格后,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如下试件做力学性能试验,。

电弧焊:L=450mm,拉伸3根;

电渣压力焊:L=450mm,拉伸3根;

闪光对焊:L=450mm,拉伸3根;L=300mm,弯曲3根;

钢筋机械连接:L=450mm,拉伸3根;L=450mm,母材拉伸3根;

上述检验如出现不合格,应另取双倍试样进行复验。复验如仍出现一项不合格,判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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