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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部服务供应商。目前有若干由外部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可以协助您使用本网站(例如:联合品牌网站、登录代理人、发布服务、核证服务、调解服务)。如果您选择使用这些选择性服务,披露个人资料给外部服务供应商和/或准许它们收集关于您的个人资料,则它们对您的个人资料的使用受它们的隐私权保护规则的管辖。除非得到您的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资料向外部服务供应商披露。为了您的方便,我们将在取得您的同意后向提供该等选择性服务的外部服务提供商提供您的某些个人资料。您若要防止我们将您的个人资料向外部服务提供商披露,您可以选择不同意披露,或者不使用它们的服务。由于这些第三方的隐私惯例不受本网站的控制,您应在决定是否采用它们的服务之前对它们的隐私惯例作出评估。在中国法律网联合品牌网站注册的用户准许中国法律网将您的电邮地址传回给该联合品牌网站及关联网站。该等联合品牌和关联网站对上述资料的使用受它们的适用隐私权保护规则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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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网站实体。本网站在适用法律容许的前提下在全球范围内与本网站的母网站、子网站、合营企业和关联网站共用本网站的许多资料,包括关于您的个人资料。在适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本网站的子网站和合营企业所遵守的隐私惯例对所有用户的保护措施和水平并不差于本文件中所述的本网站的隐私惯例。中国法律网、其母网站、子网站、合营企业或其组合可能与其他商业实体合并或被其收购。如果发生这种并购,您应当预见中国法律网将会与他人共用您的一些或全部资料以继续提供服务。您将会按照第 11 条(“通知”)的规定收到有关上述情况的通知(如果上述情况发生的话),并且本网站将会要求新的并购实体遵照本隐私权保护规则中规定的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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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您对其他用户的资料的使用
为了促进中国法律网所有社区成员之间的交流,本网站的服务允许您有限度地存取其他用户的联络资料。作为信息发布者,您可以通过其他用户回复您的信息获得其他用户向您发送的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及其他联络资料。作为信息的阅读者,您可以通过浏览信息描述的内容,或者通过回复信息的功能与发布者进行沟通来获得发布者的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及其他联络资料。

    您接受本隐私权保护规则,您即同意:就您透过使用本网站的服务而取得的其他用户个人资料而言,中国法律网特此授予您许可,仅为下述目的而使用上述资料:

    (a) 跟进另一位用户发布的某一特定信息,而该等通讯并非未经收件人许可而发出的商务信息;
    (b) 使用透过中国法律网提供的服务(例如:有关令人反感或非法/欺诈的投诉),及
    (c) 经充分透露用途后得到该用户明示同意的任何其他用途。

    在一切情况下,您必须给用户机会将他们自己从您的数据库中删除,以及览阅您已收集的关于他们的资料。此外,除本条规定者外,除非在作出充分说明后得到本网站及其他用户的同意,否则在任何情况下您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有关其他用户的个人资料。请注意:在存取资料方面,执法人员、认证权利所有人 方案参与者、认证知识产权所有人及其他权利所有人的权利是不同的。

    本网站和本网站的用户都不容忍垃圾邮件。因此,在不限制前述规定的情况下,您并未获得许可将任何中国法律网用户加入您的邮件(电邮或实物邮件)名单,但在作出充分披露后得到它们的明示同意不在此限。如欲举报来自其他中国法律网用户的垃圾邮件,请透过网络发电邮给我们(service@5law.cn)。

    6. 电邮工具的使用
您不得使用本网站提供的“介绍给朋友”的服务或其他电邮转发服务发出垃圾邮件或其他可能违反本网站的用户协议或隐私权保护规则的内容。 如果你利用“介绍给朋友”的服务向没有在本网站的社区内注册的电邮地址发出电邮,本网站除了利用该电邮地址发出您的电邮之外将不作任何其他用途。本网站不会出租或出售这些电邮地址。本网站不会永久储存电邮讯息或电邮地址。

    7. 控制您的密码
您须对使用您的注册电子邮件地址和密码所采取的一切行动(包括费用)负责。因此,本网站建议您不要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您的中国法律网密码。如果您选择与第三方共用您的注册电子邮件地址或您的资料以获得额外服务,则您同意对您使用您的注册电子邮件地址和密码所采取的一切行动负责,而且您须审阅该第三方的隐私权保护规则。如果您对您的密码失去控制,您可能对您的个人资料失去实质性的控制,并可能因他人以您的名义采取的有法律约束力的行动而受到制约或承担责任。因此,如果您的密码因任何原因而受到危害,您须立即按以下第8 条详述的方法更改您的密码。

    8. 取用、审核和更改您的个人身份识别资料
您可以在注册后更改您在进行注册时所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 您的密码;
    b. 自我介绍,等。

    您必须在您的个人资料发生变更后及时进行更新。

    您可以通过查阅您的发布信息或者个人账户信息页面来阅读、修改或者删除您的个人信息;也可以通过和客户支持部门联系 service@5law.cn 来查阅由我们储存但是在中国法律网上面没有的任何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对这种要求可能会收取一定费用,但是收费金额不会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当我们不再需要某些个人信息来满足前面所述的目的时,我们将删除它。

    本网站将在本网站的档案中保留您在某些情况下要求删除的资料,以防止欺诈、为了解决争议、对纠纷进行调停、协助进行任何调查、防止不良分子再次使用我们的服务和执行本网站的用户协议,以及遵守法律要求。此外,由于技术限制及本网站在本网站多个系统进行备份,上述先前的资料难于从本网站的数据库中完全删除。因此,您不应预期您的全部个人资料将如您所要求从本网站的数据库中完全删除。但是,上述资料将无法被公众看到且不会被中国法律网其他用户使用,并仅用于选定的中国法律网人员。

    9. 其他资料收集者
    除本隐私权保护规则中另行明示讨论者外,本文件只涉及对本网站从您收集得来的资料的使用和披露。在您将您的资料披露给其他方(不论它们是本网站或互联网上的其他网站经营者或用户、发布者或阅读者)的范围内,它们对您所披露的个人资料的使用或披露可能适用不同的规则。如果本网站使用第三方广告商,它们应遵守它们自己的隐私惯例和规则。另外,搜索引擎(如www.google.com,www.baidu.com等)可能会对您发布的信息进行存档或以其他的方式进行保存。由于中国法律网并不控制第三方的隐私权保护规则,因此您须受该第三方的隐私权保护规则的约束。本网站建议您在向他人披露您的个人资料之前作出查询。

    10. 安全性
    你的资料存储于本网站租赁的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的服务器中。本网站采用行业标准努力以维护您的个人资料的隐私性,如包括“防火墙”及安全套接层协议(Secure Socket Layer)。出租方并受与中国法律网近似的隐私规定的约束,且不存在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使用您的资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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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通知
    本网站可能不时按照您的意见和本网站的需要修改本隐私权保护规则,以准确地反映本网站的资料收集及披露惯例。本规则的所有修改,在本网站于拟定生效日期前至少三十 (30) 日在网站的显著位置公布有关修改通知后生效。本网站提前三十 (30) 日通知,以让您有机会在不同意有关修改的情况下如第8条所述通知中国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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