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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离婚法律咨询集锦(上)

时间:2012-08-31 15:25来源:mrxie1983 作者:Cinderella 点击:
九问律师网整理出以下婚姻法 离婚/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孩子抚养权/离婚协议书/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离婚孩子房子车子等法律在线咨询问题集锦,希望对不幸的家庭提供帮助。 女方怀孕解除婚约之前的聘金都要退还吗? 你好!请问女方和男方定亲一年多了,并没有结婚证
九问律师网整理出以下婚姻法 离婚/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孩子抚养权/离婚协议书/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离婚孩子房子车子等法律在线咨询问题集锦,希望对不幸的家庭提供帮助。< xmlnamespace prefix ="o" ns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女方怀孕解除婚约之前的聘金都要退还吗?

你好!请问女方和男方定亲一年多了,并没有结婚证已同居。已怀孕7个月,但因为女方家人唆使和男方解除订婚。男方要求女方把之前订婚的金和聘金,还有订婚时男方给女方的红包和平时拿给女方的零用钱都要退还给他。想请教律师这种情况应该退回吗?

律师回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件》第3条,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第8条,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既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没有办理登记,彩礼钱是应当返还的。至于彩礼钱之外的钱,是可以不用返还的。如果孩子出生后,男方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没登记离婚彩礼钱该怎么处理?

女方与男方于2009年元月在农村举行了婚礼,至今未登记(女方不愿意),没孩子,现在我们的婚姻出现了危机。当时男方给了女方10万彩礼,现如果男方提出离婚这些钱如何处理?请问用法律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件》第3条,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属于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彩礼钱是应当返还的。

婚前房产男方首付一起还贷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男方首付一起还贷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房产我男友家付了首付,用我个人名义按揭了一套商品房,我们打算以后一起还贷款。我想问下,领证后这套房属于我的婚前财产还是我们的共同财产?谢谢

律师回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购买的不动产,办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两个人的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了。

离婚时店面的转让费算个人还是共有财产?

在07年借我爸的钱开店,用我的名字注册的,但是店由我现任老公经营,我们在去年11月份才拿的结婚证,目前还在闹矛盾中,他出轨了,我要离婚,因为各种原因,一直没有办下来,他不肯卖他的房子,他要把店处理了,这个转让费,他说用来还给我爸,这个转让费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的?

律师回复:《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收益属于夫妻共有,装让费属于夫妻共有。

婚前月供买房算是共同财产吗?

婚前月供买房算是共同财产吗?我老公09年10月贷款买的房子,之后他还月供,我的工资负责生活开销,2010年11月我们打结婚证了,12月底要办房产证,现在我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装修家电家具什么的都是我负责的。谢谢

律师回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婚前购买的,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房子属于个人还是共有财产?

我男朋友爸爸买了房子,因为当时合同是他爸爸签的,所以现在房产证上只能写爸爸的名字.说等我们结婚之后过户给我和男朋友,写我和男朋友的名字,请问到时候房子属于男朋友的个人财产还是我们的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既然是过户给两个人,就是两人通过获得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协议过了6年能撤销交易吗?

我2005年12月买了单位的房子,卖方只是男方签了字,其配偶没签,但卖的时候她是在场呢(有证人),当时房子办不了房产证,现在能办了但卖方想反悔收回房子。请问卖方能用其配偶的名义撤销协议嘛吗?

律师回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卖方是无权用其配偶的名义要求撤销协议的。建议尽快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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