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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离婚法律咨询集锦(中)

时间:2012-08-31 20:19来源:文中元帅 作者:鸦片 点击:
老公怀疑孩子不是他的要求做亲子鉴定请问我该怎么办? 和我老公结婚前,曾经有过一个男朋友,后来结婚后,一直没有再联系,后来在路上无意中碰到,就留下了他的联系方式,这件事我和我老公说过,可是后来他就整天疑神疑鬼的,还跟踪我。现在我想离婚,我想要
老公怀疑孩子不是他的要求做亲子鉴定请问我该怎么办?< xmlnamespace prefix ="o" ns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和我老公结婚前,曾经有过一个男朋友,后来结婚后,一直没有再联系,后来在路上无意中碰到,就留下了他的联系方式,这件事我和我老公说过,可是后来他就整天疑神疑鬼的,还跟踪我。现在我想离婚,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由他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是他却说孩子不是他的,拒绝支付。我想去做鉴定,可是他却不去。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推定亲自关系的存在。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起诉离婚怎么办理?我现已结婚十年,婚后生有一女现年6周半上一年级,现在我想离婚,男方不同意,他说想离也行就得给他钱,我没钱我也不会给他钱,我们现在已分居三个多月了,偶尔他就过来跟我打架,我曾报过警备过案,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起诉离婚是否一次能判离,还有孩子能归我抚养吗?谢谢

律师回复:《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你知道办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如果你们的感情却是破裂,是可以判决离婚的。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法院根据对孩子成长有利的条件决定。

离婚后对方不让我探视孩子该怎么办?

离婚协议写得清清楚,女方随时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但男方连一直阻隔我的探视权,现在我知道孩子在同安,但他们根本不告诉我住在哪里,法院出面电话调解,他们就在他们有空的情况下守着孩子让我看了十分钟,根本不愿意我把孩子单独接出去相处。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你去探望孩子,男方有义务协助。如果男方一直不履行探望协助的义务,你有权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怀孕后男友要分手怎么办?

怀孕后男友要分手怎么办?因为今年我已经流过一次,以我现在年龄也大了,医生都建议我不要再打,风险太大了,所以现在已经没有第二条路走了。但是现在男友说要分手,请问我该怎么办?可以生下孩子让他给补偿吗?

律师回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件》第3条,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你们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的男方,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分居不离婚拆迁补偿我有权利分得吗?

分居不离婚拆迁补偿我有权利分得吗?我老公的父亲三年前过世,我们去年结婚,住的婚房是他爸爸的,老公兄弟姐妹共四人,他最小,但户口上只有他爸爸和他两个人,因为考虑到遗产税问题,房子一直未过户,现在我们分居,不办理离婚手续。请问房屋明年拆迁分我是否可以分得补偿?谢谢

律师回复:《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房子既然是他爸爸的,那就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那么因此给予的拆迁款,你是无权分割的。

未婚生子分手后孩子归谁抚养

我和男友还没有结婚有了个女儿,但女儿生下没有多久他就离开了,都没有打电话或来看孩子一面,就打过一个电话说现在没有钱给孩子,等他有钱了会给点钱给孩子的,现在我就想知道如果他以后后悔了,他有没有权利要回孩子呢?我该怎样他才要不了孩子呢?

律师回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件》第3条,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第8条,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你们的关系属于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孩子的抚养权,应由对孩子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买车写女朋友的名字若以后分手怎么办?

买车写女朋友的名字若以后分手怎么办?我想买车,但是暂住证需要半年,所以我想车主写女朋友的名字,但是爸爸有些反对,说如果以后分手了怎么办?谢谢

律师回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件》第3条,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果说写的是女朋友的名字,就可以视为对其的赠与,属于她的个人财产,分手后,你是没有权利分割的。

没有结婚仪式结婚证是的代办的有效吗?

没有结婚仪式结婚证是的代办的有效吗?我和他没有举行婚礼仪式,结婚证是他父亲代办的,上面没有双方的身份证号。我的户口本上还是未婚,这样的结婚证有效吗?如果离婚该怎么办理?谢谢

律师回复:《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结婚证的办理,应当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办理。如果结婚证是真的,应当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是真的,你们就没有建立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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