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央行的加息再次掀起了市场宏观调控的序幕,5月的“国六条”和九部委的“十五条细则”使得宏观调控推行了一个高潮,其中在5月 29日出台的九部委“十五条”细则中明确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的征收时限从去年的2年延长至5年,这使得一些原先已经满2年而未满5年的在6月1日之后交易要面临5.5%的营业税(含城建税和教育附加);另外,自2006年8月1日开始,对于个人住房销售收入还要征收个人。面对二手房交易成本的大幅增加,交易双方在如何少交税的方面做足了文章来对冲交易成本的增加。而在当前二手房交易的避税方法中,主要就是做低价、假赠与、以租代售、公证买卖等四种方式;以下是“链家地产”对四种避税方式存在的风险进行分别总结,希望能对消费者提供一些帮助和指导: 避税招数一:学习办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做低合同价 风险指数:★★★★★ 从当前二手房交易的避税方式中,采取“做低合同价”的方式是交易双方最为普遍的避税手段,而通过此种方式也能为出售者和购买者节省大量的税费成本。比如,霍2004年在亚运村以65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且花了6万的装修费;今年8月份以100万卖给了王先生。如果按照实际的交易价格办理登记,则霍需要交纳5.5万的营业税、1万的个人所得税(按售房收入×1%计算);王先生也需要交纳元的。而交易双方为了避税,将合同价做到72万,则霍只需要交纳3.96万的营业税,由于没有售房收入的差额所得,霍就不需要交纳个税,同时,王先生的契税只需要交纳。这样,通过做低合同价,可以为交易双方节省的税费总共为2.96万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