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顺的伉俪糊口,我曾于 年 月提出协议离婚,两边固然均以为没有和洽也许,但被告却差异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伉俪两边分家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推行伉俪因原、被告两边没有感情基本,且分家多年,再继承配合糊口下去已没故意义,因而理当竣事这段婚姻。 儿子陈秦一向与原告糊口,从小到大一向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体谅和照顾儿子的糊口,为有利于儿子的康健生长,应保持近况,继承由原告供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常常不归家、无法接洽,因而应一次性付出供养费 元。因为原告收入不多和不不变,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正当权益,原告现栖身的房屋应判归原告全部。 为此,原告按照《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干划定向你院提告状讼,请你院依法讯断。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秦香 年 月 日 (作者:游植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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