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中国女孩帮老外男友带“盒饭”运毒 被判死缓

时间:2012-08-20 16:49来源:孟小点 作者:晓月纤云 点击:
广州中院信息显示,外籍毒贩利诱和利用谈恋爱为幌子欺骗中国女孩贩毒案增多 两名中国年轻女孩帮外籍男友带装“样品”的箱子、“非洲盒饭”回国,却被查出夹藏大量毒品,而她们却连男友的真实姓名都不知道。上周五,这两名中国女子被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广州中院信息显示,外籍毒贩利诱和利用谈恋爱为幌子欺骗中国女孩贩毒案增多

  两名中国年轻女孩帮外籍男友带装“样品”的箱子、“非洲盒饭”回国,却被查出夹藏大量毒品,而她们却连男友的真实姓名都不知道。上周五,这两名中国女子被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

  据广州中院介绍,近期已发生多起外籍毒品犯罪分子通过各种途径认识中国女子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后,威逼、利诱、诱骗中国女子帮其走私毒品出入境的案件,有的甚至以送中国女朋友“越南游”为名,实际上是运毒。目前,已有多名中国女子因此身陷囹圄。这些女子大多比较年轻,因社会经验不足或者被感情冲昏了头脑而被人利用,还有的甚至是在校大学生。

  广州中院提醒,不要轻信他人,特别不要为他人从境外带所谓的“样品”等回国,如果帮人托带物品,一定要在入境时向海关申报,接受海关的检查,以免受人利用,害人害己。

  不知男友真名和住址平时见面少打电话多

  2011年7月20日,被告人钟某某从马来西亚吉隆坡坐飞机到达白云机场,入境时选择走无申报通道,海关关员对她进行检查时,在其行李袋中查获海洛因2496克。钟某某的外籍男友在逃。因存在受人指使情节,钟某某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钟某某供述,2011年3月,她认识了外籍男友埃及,但她既不知道埃及的真名,也不知道埃及的住址。

  2011年7月18日,埃及说没钱用了,要她帮他到吉隆坡找他大哥大嫂拿点钱回来。但钟某某去了之后,大哥大嫂没给她钱,却让她带两盒“非洲盒饭”回来。据埃及的大嫂说,这种“非洲盒饭”又营养又吃得饱,没钱时可以顶很久。7月20日,钟某某带着盒饭过海关时便被查出其中有毒品海洛因。

  钟某某说,她之前已经去过两次吉隆坡,每次都是带这种盒饭回中国。她也怀疑过盒饭有问题,周围有很多朋友也提醒她要慎重,中国城乡规划法。但她没有放在心上。她和埃及平时见面不多,只是打打电话,每次带回盒饭,埃及都让她打的送过去。

  外籍男友不靠谱次次骗女友运毒

  2011年3月21日,受外籍男友的指使,被告人陶某某从境外坐飞机到达广州白云机场,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物品,海关关员对陶某某进行检查,在她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夹层内查获可疑粉末状物品2包和晶体1包。经检验,粉末状物品为海洛因,共重1045.6克,晶体状物品为冰毒,重270.4克。

  陶某某的外籍男友未到案,陶某某因受人指使且认罪态度较好,一审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据陶某某供述,她在2008年左右认识了尼日利亚籍人Oscar,两人发展为男女朋友并同居。后来Oscar离开中国回国。

  2010年11月到2011年2月,陶某某前后4次前往尼日利亚找男朋友Oscar,每次回国时Oscar都让她带样品来中国交给收货人。每次带“样品”回国时交货都催得很急,要求到达中国的当晚就要交货。更蹊跷的是,每次都要把箱子交给收货人,而箱子内的样品最后由陶某某拿走。第4次回国时,陶某某在机场被查获。

  陶某某说,在尼日利亚时,Oscar送她到机场时都刻意与她保持距离,接货的外籍男人看上去也很“诡异”,像杀人犯,第三次接货的人帮她在麦当劳买东西吃时“手抖得很厉害”。

  陶某某在庭审时说,她痛恨利用她走私毒品的人,请求警方尽快将那些贩卖毒品的外籍男人抓获归案。但经警方核查,Oscar提供给陶某某的用于办签证的身份材料在中国查不到出入境记录。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