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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验细则

时间:2013-04-19 12:13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财法字[1995]6号 颁布日期:19950127 实施日期:19950127 颁布单位:财政部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

切合上述免税划定的单元和个人, (六)按照条例第六条(五)项划定, 纳税人因常常产生房地产转让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的,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拓项目现实产生的本钱(以下简称房地产开拓本钱),应就其所有增值额按划定计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座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域的,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为外国钱币的,由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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