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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垣乡筹划条例

时间:2013-07-03 01:00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已于2010年5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5月28日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2010年5

第四十条 建树工程计划方案该当切合筹划前提、筹划要求、相干技能尺度和类型,防备污染和其他公害,并按照近期建树筹划体例城乡建树年度打算, 第四十二条 建树单元该当委托具有响应测绘天资的单元举办坐标放线和完工测绘,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治理建树工程筹划容许、完工筹划核实手续时对构筑面积的计较, 第二十三条 省域城镇系统筹划、都市筹划、镇筹划、乡筹划和墟落筹划的修改, 都市、县人民当局城乡筹划主管部分该当将经核定的建筑性具体筹划、建树工程计划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发布,并在受理后六十日内作出处理赏罚抉择,不能拆除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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