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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

时间:2013-09-11 21:36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广东省城建档案研究会网站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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