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日,南地分局刑警大队抓获一名涉嫌合同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破获2起经济案件。 2012年8月1日,南地分局刑警大队抓获一名涉嫌合同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破获2起经济案件。 简要案情: (一)2012年7月23日,我局刑警大队接到呼和浩特市众瑞汽车租赁公司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报案称:2012年5月7日,有一名自称叫傅景平的男青年到其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一辆车牌号为蒙ABY990奥迪轿车租走,租赁期限为一年,并交纳租赁费7000元。2012年6月7日,因该车租赁期限到期,找到傅景平后称暂时没有钱支付,就将位于呼市赛罕区东瓦窑货栈东侧呼市东苑小区B组团8-1东,房屋所有权人为傅景平,呼房权证赛罕区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抵押,至今傅景平既不将车该车返还公司,也不支付租赁费,后经公司去房产局了解,傅景平的房产证是假的,身份证也是假的。店铺转让合同。 (二)2012年7月31日,我局接到家住呼市的张某某报案称:2012年5月中旬,经朋友介绍认识一位名叫傅景平的男青年,傅景平以自家开设的汽车租赁公司需要从北京购置新车为由,用一辆自己名下的别克商务汽车作为抵押,借款8万元整。间隔一天后,傅景平又称购买的车比较多,还需要资金,又用一辆奥迪A6汽车作为抵押借款17万元。第二笔款借完后,傅景平又打电话称在北京购车时急需2万元,请求再次往其母亲账户上打,回来后补借条。前前后后傅景平共借款27万元,承诺十天还清。但到还款日时,傅景平不是关机,就是用各种借口进行搪塞,后经对傅景平作为抵押的两辆汽车到车辆管理部门进行核实,才知道车辆的手续都是假的,后经对傅景平的多次催足下,其陆续还款7万元,并让其将商务别克开走,余下的20万元至今未还。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傅景平(男,汉族,1982年9月21日出生,高中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呼市玉泉区,家住呼市玉泉区荣康医院3号楼1单元2号,)交代了自己以假合同骗取他人钱财的全部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傅景平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呼市第一看守所,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呼市经侦支队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