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补充: 2012-11-27 16:47
1,关于“我们的合同被重新篡改,增加了乙方为两人,可以过户在任何一人名下的补充条款,并且乙方由原来A一个人变成A+B两个人,乙方签字处被重新描过,可做鉴定。”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上一次提问中已经答复过你,你们三方原来签订的合同是自愿签订的,内容合法,所以合同有效。那么原有合同对你们三方是发生效力的,只不过对于后面加上的这一条,未经你的同意,所以仅仅是这一条不生效而已。 至于最终的签字没有经过你的签字,是对方描上去的,你可以不认可,同时对笔迹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真伪即可。 不过这一行为只能认定为违约行为,并不涉嫌诈骗犯罪。诈骗罪是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使行为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从而获得财物的行为。但在本案中,虽然中介和B篡改了合同,但这只是在一种你并不知情的情况下,你也并没有因此产生错误的认识而处分财产,所以从客观和主管要件上对方都是不符合诈骗罪的要求的,不构成犯罪。 更何况你们之间是有平等协议的,这种事情在实践中公安机关也都是认定为民事纠纷处理的,不构成犯罪。 我的补充: 2012-11-27 16:49 2,关于“原真实合同在落款处的乙方共有人签名是A之前签订合同时候代B签的,B并未到场,也没有任何签字和手印。“的问题。 既然是代签就需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属于无权处分,A只能自己签字,不能代替B来签名。如果事后B认可那么签字有效,否则签字无效。 但说来说去这个还是一个民事行为,不涉及诈骗。 我的补充: 2012-11-27 16:54 3,关于“应如何处理,起诉违约的话,合同被更改过应该视为无效啊。是要起诉中介公司更改合同造成我损失?还是起诉B作为共有人非法侵占属于A的财产,隐瞒事实诈骗呢?” 合同被更改后并不会导致无效,原有内容是你们三方自愿签订的,还是有效的,只不过未经你同意更改的部分无效而已。所以你依然可以基于原有合同的约定,向中介和B主张违约责任。 而你说的B作为共有人非法侵占A的财产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上次回答时我已经说过,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已经登记在B的名下,那么B就是产权人,不存在是否侵占A的财产的问题,更何况你在上次提问时说过,A因为没有当地户口是无法做产权登记的,最终这个房屋无论什么原因还是无法登记在A的名下,所以不存在什么侵犯共有财产的问题。 而作为A的维权方式,上次也非常明确的答复过了,目前最有利的方式还是要求B退还A支付过的房价款及相关费用,B没有钱不要紧,还有房子呢,A直接起诉要求B退还支付的款项,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将房屋冻结,如果B耍无赖不还钱直接申请法院拍卖房屋支付A的款项即可。 我的补充: 2012-11-27 16:55 4,总结意见。 综上,本案不构成刑事诈骗,是典型的民事纠纷,应当到法院起诉维权,如何维权如何起诉,上次提问中已经答复,这里不再赘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