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法案例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工作的

时间:2012-08-06 01:18来源:sunnyjessica 作者:雪娃娃童画 点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1-18 生效日期: 2008-01-18 发布部门: 发布文号: 劳社部发[2008]4号 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1-18 生效日期: 2008-01-18 发布部门:
发布文号: 劳社部发[200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要性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劳动保障领域继《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之后的又一部重要,是我国劳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部的颁布施行,对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利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抓好这部重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
  二、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
  深入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是这部得以顺利贯彻实施的基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搞好这部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研讨会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负责同志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劳动争议调解员和仲裁员,认真学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深刻领会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条款内容,熟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切实提高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要大力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会同工会、企业组织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劳动争议处理知识,使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正确理解这部的立法目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和意识,引导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法定渠道反映诉求,提倡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
  三、抓紧完善相关配套和政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总结实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改进了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和程序,加强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完善了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为确保这部顺利实施,我部将依法对劳动争议仲裁规则等规章进行修订。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对现行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搞好现行政策、制度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衔接,抓紧依法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各项制度。重点是要针对中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的新规定,特别是受案范围、争议管辖、申请时效、仲裁裁决以及办案时限等方面的新规定,婚姻家庭纠纷。抓紧完善办案规则,确保劳动争议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将本地区清理、制定和修订配套政策的情况及时上报劳动保障部。
  四、大力加强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建设
  加强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建设是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重要保证。各地要以这部的颁布施行为契机,依法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积极推进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能力。
  要在稳定现有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建设。进一步加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实体化建设的力度,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及有关部门的支持,解决好办事机构和人员编制问题,根据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及发展趋势,合理配备办案人员,并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新法实施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正常开展。
  要会同工会、企业组织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依法完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和调解制度,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平台,逐步在乡镇、街道建立区域性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劳动争议调解服务网络,更好地发挥调解在化解方面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要切实加强劳动争议处理队伍建设,研究制定调解员、仲裁员培训工作规划,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调解员、仲裁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各地新增调解员、仲裁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选配。要积极探索建立仲裁员职业资格等级制度,逐步实现仲裁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涉及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确保人员队伍稳定。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发展规划,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要针对当前劳动关系的新情况、新特点,主动分析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增强工作的预见性,指导调解组织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积极稳妥地解决劳动争议。要进一步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会同工会、企业组织等有关方面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OO八年一月十八日
相关法规: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