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法案例 >

卖房后忏悔应合用《婚姻法》照旧《物权法》—-—从一则案例谈起并兼论《物权法》立法上的缺失

时间:2013-04-03 10:02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物权法》被认为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一方面,因其内容上涉及了很多关乎民生的法条,一时间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热衷谈论的话题,老百姓也更注重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种理性的表现彰显了我们国家法治文明的进步;另一个方面,在依法治国和法

那么,既切合公示公信原则,当法官面对这种忧伤的时辰,可能到产权挂号构造追加挂号本身作为共有权人,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