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获悉,葫芦岛市兴城市发生一起震惊全国的法院警车肇事案! 沈阳师范大学艺术系毕业的大学生常竹顷刻丧生轮下,吃惊的是肇事者为兴城法院一法官,肇事后逃逸,竟让其胞弟顶罪。 事发2009年1月15日晚7点半,兴城古城火树银花,人们都沉浸在节日的气氛中。刚刚参加了全天一究生考试的常竹回家和爸爸妈妈过一个祥和的春节,与同伴在兴城东山广场散步,死神骤然降临!一辆警车呼啸而至,美丽的姑娘倾刻倒在血泊之中,警车滑行约50米后停下一会,转眼就鸣着警笛逃逸。目睹此事的群众难以置信,众目睽睽之下,竟会发生如此惨案。4个小时后,有自称肇事者主动投案,是兴城法院审监庭庭长王建斌的弟弟! 恶噩传来, 常竹的父母被击倒了,沈阳师范大学的老师、同学们来了,院长潸然泪下:“这是我们最优秀的学生啊”!他们无法相信这残酷的事实! 兴城交警队勘察认定:驾驶员系酒后驾车肇事逃逸,查明警车是兴城法院的,并称是由审监庭庭长王建斌私自借给弟弟的,属无证驾驶。 可是王建斌的弟弟根本不会开车....... 受害者家属了解内幕后,上访国家有关部门,引起省领导重视,批示查清此案!联合调查组查清案情:1月15日,兴城法院有11位法官在一位领导家举行晚宴,酒宴散席后,法官王建斌酒后亲自驾车,酿成惨案,事后指使其弟弟顶替投案,当时车里还有兴城法院副院长,刑庭庭长。此案正在审理中。 评议:强烈要求党和国家维护法律尊严,依法追究肇事者法律责任,法院副院长,刑庭庭长,要依法承担交通肇事逃逸责任,兴城市法院院长应引咎辞职,全国人民都应关注此事,法院是什么部门?这是除战争之外,国家政权依法存在的最低防线!强烈呼吁辽宁省,乃至国务院严肃处理,否则全国人民都不答应。各位博友,咱们网络之声共同为正义呐喊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