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社会的汽车化进程是从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开始的,机动车社会保有量从近100万辆,发展到现在的8000多万辆,增加了80多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汽车大国。尽管日本国土狭小,人口密集,汽车拥有率高,特别是在东京、大阪等大城市,更是车多路窄,但日本仍能维持高效的道路通行效益和很低的交通事故死亡率,可以说日本完善的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体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处处体现行人优先 日本在交通安全管理上处处体现人性化及人文关怀精神。在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上,日本已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广实施行人安心步行区。街道上,随处可见行人优先的交通指示牌,每一个路口都安装了行人过街信号灯,路段上也有很多感应式和触摸式的人行横道灯;根据不同地段的行人通行量,合理确定人行横道线的不同宽度和式样;每一条道路上都修建了规范、明显、连续的盲人通道,城市道路无障碍化设置率达到了60%以上;行人过街天桥的坡度放得很小,过街地道内往往还有电梯;步行道的人为倾斜,防止机动车占道,同时强化对占道违章停放车辆的取缔和处罚;对在行人优先的住宅自治小区,周边道路一律限速每小时30公里,小区道路内随处可见局部狭窄段、凸起路面和凸起的标志图形,以控制车辆的进入或者强制机动车减速,从而达到人车和谐的目的。 日本交通安全管理的人性化还体现在各种各样的交通指示牌上,日本的交通设施非常完善,特别是指示标志,内容完整,指示信息精确。在日本,你要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可以说基本不用问路。沿街的指示信息可以直接把你引到目的地,而且这种完善的信息提示一直延伸到单位内部。你要找一个部门,每幢楼前、每一层楼内都有信息指示牌,告诉你要找的部门在哪幢楼、在第几层。 指示信息的完善,使你充分感受到在日本出行的方便。 同时,日本也是最早倡导在道路交通中保护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群体的国家之一。20世纪50年代,日本就在吸取各国立法、司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加以完善。保障法中充分强化了机动车方面的赔偿责任,对责任主体也就是机动车一方的免责事由规定的十分严格和具体,充分保障了行人受害方在事故中得到最大限度的伤害赔偿;同时保障法中采用了强制保险制度和国家的再保险制度,既保证了损害赔偿的实现,又降低了机动车加害方的负担,实现了损害赔偿的社会分担。这正是日本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管理交通的最好体现。 有意思的是,驾驶员开车时可以吸烟,但不准打手机。这是日本交通法规中明确规定的,理由是吸烟不用动脑,对驾驶员注意力的影响很小。这不能不说是体现日本交通管理人性化特点的一个小小缩影。 此外,日本在交通管理中提倡公交优先,并鼓励人们骑自行车和步行。日本铁路交通网四通八达,遍布各大城市,费用低廉,准点快捷,成为居民出行的首选。许多城市还在离市中心较远的地区设立了大型停车场,鼓励人们将汽车停在那里,换乘公交进城. 安全习惯从小培养 在日本,从儿童一上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就已经开始。日本的小学里除了有专门的交通安全课,还经常有警察去给孩子们讲交通安全常识。每个小学生的帽子、书包甚至胸前姓名牌上都有醒目的交通安全标志,这既是对孩子的保护,同时也给他们提供了一个从小培养交通安全习惯的环境。 有趣的是,日本人不是一个习惯于搞群众性运动的民族,却对交通安全运动情有独钟,从中央政府到各级地方政府,再到各相关行业协会和民间团体,均乐此不疲,常抓不懈。在日本,每年春秋都有两次全国范围的交通安全宣传和治理运动,不仅相关警察职能部门全力以赴,社会各界也予以全力配合,演艺明星们为呼吁交通安全而“友情出演”。 日本的驾校学习也十分严格,驾驶考试更是近于苛刻。日本的驾校课程内容丰富,安排紧凑,效率很高。在总共不到40个学时中,除了近乎琐碎的交规学习和不厌其烦的模拟演练、上路实习外,还有专门讲授如何与其他驾驶者沟通、强调在驾驶中与道路上遇到的各种人换位思考的心理课,毕业考试前更要进行最多达8次的笔头测验。即使如此,正式的驾照考试一次通过率平均仅在30%左右。 正是基于从小培养的良好交通安全习惯和无处不在的交通安全宣传,日本人普遍具有较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礼让行为。在日本街头,只要是红灯,即便没有一辆车通过,也几乎看不到有行人或自行车闯红灯,因为这样的举动会引起路人侧目和反感。至于广大驾驶员的遵章守法意识,则已成为一种自觉,因为日本的社会文化非常鄙视那些出格者。行车相互礼让,彼此均不抢行,很少看到不打方向灯就变道的行为。 记者在日本经常开车,对日本人礼让行车有深刻的印象。如果有几条车道,那么日本人总会把最里面的超车道让出来,除了超车以外,一般不在超车道行驶。汽车要变线,只要亮起并线尾灯,一般人都会放慢速度让你并线,实在太拥挤,打个手势,别人也会停下来,给你留出足够并线的空隙。在交叉路口,如出现堵车现象,即使遇到绿灯,如果过了交叉路口没有足够的停车地方,驾车人也不驶入交叉路,记者从未见到在交叉路口互不相让挤成一团的现象。日本再大的交叉路口都没有交警,全靠人人自觉,这一点难能可贵,但在需要的时候警察会立刻出现,应急方案很到位。 日本驾驶员充分利用“双蹦灯”这个车辆语言。受到礼让后打一下“双蹦灯”,表示“感谢”;在高速公路上发现前方堵车时打开“双蹦灯”,提醒后车减速。由于日本没有自行车道,加之很多道路弯曲狭窄导致视野有限,所以靠边停车的唯一信号是“双蹦灯”,而非转向灯,否则真正转弯的车辆会以为转弯线拥堵而跟在后面排队。用“双蹦灯”明示停车,也便于后车迅速作出并线超车等反应。2012酒后驾车处罚。 令人吃惊的是,日本首都东京全封闭的首都高速公路网上单向一般只有两条行车道,并没有应急车道,记者刚到日本时对此相当纳闷,如果发生事故,警车和救护车在堵车时如何确保顺利前进进行处理呢?不过记者随后发现,只要车道上出现警车或救护车的鸣笛声,正在行驶的车辆都会向两侧紧贴自动让出一条路,警车和救护车很快就能“劈波斩浪”般从中间开过去,而且在普通道路上也是如此,此情此景中所展现的警察的公信力和国民的配合意识令人感慨。 交通法规与时俱进 日本的交通法规比较齐全,主要包括《交通安全对策基本法》、《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法施行令》以及《关于确保自动车保管场所等法律》等,交通标志和标识也相当完备,而且位置清楚、一目了然。30多年前日本经济高速发展,汽车开始普及的时候,交通混乱、事故多发、违法违规的问题一度十分严重,当时的交管部门也只能用“急病下猛药”的办法,对违反交通法规的人严厉惩处。后来随着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和措施的不断完善、深入,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逐渐减少,交通秩序也有了很大的改观,因此目前日本交通管理执法开始向教育与处罚并重倾斜。除非出现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或类似酒后驾车等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日本交管部门的警察一般不会出动巡逻警车或摩托车,大多是附近的交番(即我国的警察值班室)的警察骑着自行车到现场进行处理。对于如违反禁行或单行规定、违规停车等但未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这些警察有完全的裁量权,一般在制止违规行为、给予警告教育后放行。当然,有时也会视违章的具体情况及违章者的态度,进行罚款和扣分。 当然,任何有效的管理措施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律处罚来保障。在日本,对于比较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肇事责任人,警察部门的管理和处罚也是非常严格的。其中对于一起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金额基本相当于一辆普通轿车三分之一的车价,还要外加对驾驶员驾驶资格的处罚;对于越来越严重的开车打手机、收发短信等现象,日本交管部门也出台了新的管理规定,对违章者施以重罚,发现一次就要处以5万日元(折合人民币3500元)的罚款;因此,驾驶员根本不敢随意违反交通法规,否则将会付出很多时间和金钱上的代价。 此外,日本还经常针对性地修改《道路交通法》,完善相关管理制度。2008年6月开始实施的修订后的新《道路交通法》规定,汽车后座的乘员也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按相关条例进行严厉处罚。该规定出台后因乘车人员系安全带比例上升,成为2008年日本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 重典严惩酒后驾车 酒后驾车一直是日本交通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近年来日本政府频出重拳打击此类违规行为,并于2007年9月颁布了新的惩治条例。新条例对酒后驾车者给予更加严厉的惩罚,违规者将被处以最高5年监禁或10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7万元左右)的罚款,对于醉酒驾车肇事这一项,日本法律的最高处罚可以判处当事人15年徒刑;还新设了“车辆提供罪”“酒水提供罪”以及“同乘罪”等新的罪种,凡是向酒后驾车的司机提供车辆、酒水的人以及车上的乘客都要受到严厉处罚。 以往这些行为在日本刑法中只被视作辅助罪,但新条例认为对这些“助长和容忍”酒后驾车的行为必须明确责任、处以重罚。 日本《东京新闻》此前曾经发布过一则报道,在新惩治条例颁布后不久,日本爱知县一宫市有人因为酒后驾车,这辆车总共被罚了14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9万多元),其中除对酒后驾车的司机处以30万日元的罚款外,对明知司机喝过酒但还是让他开车的车主罚款30万日元,对明知司机喝过酒不但不制止他开车还坐上车的其他4人每人罚款20万日元,合计罚款140万日元,这么高额的罚款在日本也是第一次。 日本重典严惩酒后驾车行为的措施收到了明显的成效。日本警方公布的数据显示,该新条例仅实施一个月,酒后驾车事故就比去年同期减少了41%。除了350名酒后驾车的司机受到严厉处罚外,46名坐醉酒司机车的乘客和8名向肇事司机提供酒精饮料的人也受到了相应惩罚。 日本饮酒文化盛行,那么日本酒后驾车的标准是什么?血液里酒精含量达到0.03%。换句话说,喝一瓶啤酒就差不多达到了这个标准。可见日本交管部门整治酒后驾车行为的决心。 日本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尚未完善的问题,其中比较严重的就是老人开车问题。日本早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开车没有年龄限制,老年人反应迟钝,常出现交通事故。虽然日本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但老年人车毁人亡的悲剧却呈逐年增加之势。2008年日本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5155人,创历史新低,但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达到了2499人,占死亡总人数的48.5%,连续16年保持了最高比例。此外,如改装车、暴走族引发交通事故及噪声公害等问题多年来也没有找到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