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中国经济网汽车频道原创稿件。如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汽车频道”或“来源:中国经济网”以及作者。) 2009年12月17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规定将于明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当中,最为引人关注的就是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 酒后驾驶既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更是法律层面的问题,对于酒后驾驶的处罚力度,多大都不大,因为这属于明知故犯! 江宁“6.30” 酒后驾驶案,造成5死4伤的张明宝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大家觉得太轻了!这种人就应该判死刑!明知道不能酒后驾驶,他却醉酒驾驶,不等于故意杀人吗? 现代社会,汽车是一种便捷的交通工具,同时也带来了危险,不能酒后驾驶的道理,连小孩子都懂,这和不能偷东西是一样的,只是比小偷造成的危害更大。 担心记12分的处罚力度太重,会造成逃逸增多,我觉得是杞人忧天。其实逃逸和处罚力度没有太大关系,过去处罚力度小就没有逃逸的吗?酒后驾车是明知故犯,本身就抱有侥幸心理,一旦出事,首先想到的就是逃逸,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为什么酒后驾车屡禁不止,就是因为处罚力度太轻,扣几分、罚点钱,对于这些人来说,根本不在乎,对别人却是致命威胁。所以要重罚,特别的醉酒驾车,不是扣12分的问题,而应该终身禁驾。在天灾面前,我们无能为力;对酒后驾车所造成的人祸,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相关阅读: 上一篇:下一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