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肇事逃逸大学生“狂言”的底气何在?

时间:2012-07-21 02:24来源:咣脚╅→筱笙 作者:阿迪达斯 点击:
肇事逃逸大学生“狂言”的底气何在? 文 阿岔 在城市的街道上“无证驾驶”、“飙车”(按肇事者的说法是’“想检验新车提速怎么样”)、“交通肇事逃逸”、“频闯红灯”、“逆行摆脱警车追踪”,仅这几项已经让正常的中国人感到震惊,感到恐怖。但这还没有完

肇事逃逸大学生“狂言”的底气何在?

文 阿岔

在城市的街道上“无证驾驶”、“飙车”(按肇事者的说法是’“想检验新车提速怎么样”)、“交通肇事逃逸”、“频闯红灯”、“逆行摆脱警车追踪”,仅这几项已经让正常的中国人感到震惊,感到恐怖。但这还没有完,肇事者在被警方锁定身份,不得不来到交警队之后,依然“淡定”,依然要继续让中国人大开眼界——肇事者马聪在到交警队后,“曾公开声称:‘你们交警要的就是钱,我给100万就行了。’”(华声在线8-29)

如果这人是一个“缺少教育”的文盲法盲倒还罢了。但他不是;他是那个玩过“我爸是李刚”的李同学的同类——中南大学三年级学生,他的大名叫马聪。

如果马同学这一次的所有表演是“酒后”玩出来的,那我们至少还可以理解。但至少从媒体的报道看,也不是。

被这位马“大学生”在长沙人民路天一路口斑马线上撞的邹同兵是个独生子(我不知道马聪是不是),现在还躺在医院,据说“一周内不能脱离危险”——生死的前景未卜。如果活不过来,那至少一个家庭应该是“后继无人”了。人生三大悲哀,老来丧子是一个,一个家庭应该是毁了一大半了。但——

看样子至少在肇事者一面,是“事前没有在意”、“事后也不想在乎”——无证驾驶、在城市限速马路飙车、肇事逃逸、要拿钱(100万)“摆平交警”就都是了(在知道要面临严重处罚之后,说“对不起”“承担责任”自然不能算是“在乎别人的生死”,而应该是害怕法律的制裁—阿岔)。家属(家长)看样子也没有当初李刚同志的“同情”,“没有到医院看望奄奄一息的邹同兵”。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谈道德在这里恐怕实在有点奢侈——人家敢在城市的大街上“无证驾驶”、“飙车”、“肇事而见死(说准点该是见伤不救)不救”、“频闯红灯、逆行逃逸”,能认定“你们交警要的就是钱”,自然就至少跟大部分中国人不在一个道德层面上,当然就(很自然地)要“我给100万就行了”了。

大概是“不差钱”的主儿。大概虽然上了大学三年级,那受的“教育”在根子上还是别的地方的那一点,至少跟你“大学”无关,跟你们老师教的、课本写的无关。跟基本的社会规则、人伦道德、法律法规无关——至少没有(或缺少)“规则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法制教育”、“文明教育”……

不然,不至于“无照驾驶”,不至于在城市大街上“飙车”,不至于撞了人不救人就逃跑,不至于频闯红灯,不至于逆行逃避警察的追踪,不至于敢做不敢当(一开始想瞒骗警察)……更不至于要拿钱买通警察,拿钱跟法律较量。而且——

至少以阿岔看,应该还不仅是“缺少教育”的问题。对于生命的冷漠(不仅对别人,也有对自己)和残忍(不仅对受害者、社会,也有对家人,具体就是父母)到了这种程度,那就绝不仅仅只是“自私”,更多的应该是一种社会公害。其实酒后驾车逃逸

当然,按照一般的清理推断,我们其实也不能把所有的问题都推到肇事逃逸而又口出狂言的大学生身上。因为所有的人都明白,如果不是家庭社会的纵容,一个正常的年轻人是走不到这一步的;如果没有拿钱“摆平事儿”的现实际遇,没有(比如)“交警要的就是钱、别的什么人群要的就是钱”的残酷现实,那这位大学生就是比尔盖茨的孩子也不至于在公开场合口出狂言——“我给100万就行了”。应该是“现实”的丛林法则教会这个年轻人——

应该是丛林法则的耳濡目染使他忘记了社会规则、人伦道德、法律法规,忘记了生命需(包括自己的)要尊重和珍惜,忘记了文明要靠大家共同维护……忘记了即使在“丛里”中,初生牛犊也绝不可能是老虎的对手——用一句流行的话来说,那就是——

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丛林中”个体的权力或金钱“法力无边”吗?小心有人拿1000万“摆你的小命”。

“我爸是李刚”那个事儿之后,我想许多人都看过李刚在镜头前的痛苦、悲伤的表情与疲惫苍老的身形,我们其实都知道那痛苦是发自内心的——孩子惹了事,给人家带来悲伤,自己要接受法律的惩罚,还要“父亲”背上世人的口水;那滋味又有多少人能够忍受?

这一回,马同学的家人恐怕也要背上一些东西了,也免不了痛苦悲伤了,免不了世人指责了(至少有家庭教育责任)——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舆论谴责……也该够他们受了。

但个体的痛苦是一回事儿,社会规则是一回事儿,法律是一回事,道德是一回事儿。你孩子玩出这一票,至少在社会公众一面,依然需要重点关注——

肇事逃逸大学生“狂言”的底气何在?(2011-8-29)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