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警察开警车撞死人!!!

时间:2012-07-23 04:43来源:何子丹 作者:张吟丰 点击:
警察开警车撞死人!!! 2009年10月23日22时许,在营口市熊岳镇安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导致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肇事后驾驶员驾车逃逸,导致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而肇事者在逃逸过程中又将另一名骑电动车的人撞伤。令人震惊的是肇事者驾驶的车辆为熊

警察开警车撞死人!!!

2009年10月23日22时许,在营口市熊岳镇安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导致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肇事后驾驶员驾车逃逸,导致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而肇事者在逃逸过程中又将另一名骑电动车的人撞伤。令人震惊的是肇事者驾驶的车辆为熊岳镇公安分局的警车,车牌号为辽H0789(警)。2009年10月24日11时许,2012酒后驾车处罚。在事故发生十几个小时后肇事者李智勇到熊岳交警中队“投案自首”。经测定,酒精含量仍高达每百毫升50毫克,属于醉酒驾车,该事故应由肇事者李智勇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家属及其单位领导一直没有以任何形式安慰被害人家属。肇事者的冷漠实在另人心痛!
根据刑法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看着酒后肇事逃逸。应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理。该案件应属于营口市中级法院管辖,却被违法留在了鲅鱼圈法院,程序严重违法。经过5个多月的诉讼“马拉松”,2010年3月16日,该案在营口市鲅鱼圈法院刑庭开庭审理。检察机关却违法以交通事故罪提起上诉。被害人家属在参加庭审的过程中发生审理程序严重违法:开庭时,合议庭成员只有两个人。并且审判长一言不发,一切都有旁边法官主持。开庭过程中,法官和检察官都透露和该案肯定判缓刑的意思。庭审时,根本没有让被害人宣读起诉状,主张权利就宣布休庭。休庭后,发生更为恶劣的事件,法警为了与被告沟通撵被害人女儿王某离开法庭,在被害人的女儿未出去的情况下,法警对这个不满二十岁的女孩破口大骂“滚出去,你家人还是死得少。”王某哭着离开法庭,碰到她的姥爷,见外孙女受委屈,姥爷与法官法警理论,不料被蜂拥而上的十多名法警拖到走廊打倒在地,踢得满地翻滚,这样他们还依然不肯罢休,又给这位70多岁的老人戴上三副手铐拖到法庭对面的小屋内继续进行殴打,这时来了一位女法官又对老人猛踹两脚,这期间王某的大爷拿手机拍照想留下证据,被法警发现后摔碎手机,戴上手铐一顿暴打,和王某的姥爷分开关押进行殴打。被害人的女儿与父亲找到法院院长,院长却说“不管,等我们调查清楚后再说。”就把他们父女撵出来了。回到法庭后,法警说:“每人交1000块钱,认个错,否则拘留你十五天!”被害人一方表示没钱后,法警押着两个无辜的百姓送到看守所门口,因为害怕发生看守所内的“躲猫猫,喝开水”的死亡事件,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凑齐2000元交给了法警,被迫签字后,才将人放回。两人现已住院治疗,无人过问。我还要再强调一下,这一切是在休庭时发生的
在中国健全法制的今天,上述有关部门视国家法律不顾,本应让百姓信服维权的司法机关却做出了如此土匪般的行经,怎么能让“百姓活得更有尊严”?请有关部门查明事实,严惩肇事者以及包庇纵容他的相关部门的领导者,还被害人家属一个公道!!!
恳请网友帮忙转载!!!图为肇事车辆以及肇事者的驾驶证!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