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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律师酒后开宝马撞死老太逃逸 称忘了守法

时间:2012-07-25 02:05来源:我在故我思 作者:summer5 点击:
律师酒后开宝马撞死老太逃逸称懂法但忘了守法 有着10年执业经历的律师张自标,被控酒后驾驶宝马车,将75岁的老太太撞倒致死,事发后开车逃逸。 有着10年执业经历的律师张自标,被控酒后驾驶宝马车,将75岁的老太太撞倒致死,事发后开车逃逸。昨天上午,张自

律师酒后开宝马撞死老太逃逸称懂法但忘了守法
有着10年执业经历的律师张自标,被控酒后驾驶宝马车,将75岁的老太太撞倒致死,事发后开车逃逸。
有着10年执业经历的律师张自标,被控酒后驾驶宝马车,将75岁的老太太撞倒致死,事发后开车逃逸。昨天上午,张自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在(北京)朝阳法院受审,自称并不知道撞死了人,虽遇路人拦截,但以为是“碰瓷的”。
张自标现年38岁,案发前是北京市明度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已有10年的执业经历。昨天上午9点半,张自标走进法庭,他的身份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检方指控称,去年6月29日下午2点,张自标酒后驾驶宝马牌小轿车,行驶至朝阳区唐家村路附近时,将75岁的张老太太撞倒致死。事后,张自标驾车逃逸,于当晚投案。交管部门认定,张自标承担事故全责。酒精检验报告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依然达到每百毫升73.5毫克。
“说我把人撞死我没意见,但我对逃逸有异议”,张自标称,当天和同事喝了三四瓶啤酒,后驾车行至唐家村时,因在车内听着音乐,他又在打电话,就没注意到撞了人,“只是感觉车子不太顺,有点涩,我还以为蹭着马路牙子了”。
路人张某则在证言中说,听到有人喊“撞人了”,他骑上摩托车去追宝马车,拦住车后,他还让对方回现场看,但司机把车子开进附近的一个单位大院内,他就没能进去。
“我真不知道撞人了,我要是知道,我不可能跑。”张自标说,曾以为对方是“碰瓷儿”的。当晚交警通过他的客户单位找到他时,他才知道撞人的事情,遂去报案。
法官见状,连发数问:“你是一名律师,你怎么判断人家碰瓷?你是律师,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处理,你应该比一般老百姓都清楚,后来的交通认定书认定你是逃逸,你如果认为不是逃逸,怎么不提出复议或行政诉讼?”
张自标听言,只简单说了两句便保持沉默。据了解,他在事发后向死者家属赔偿了65万元,获得了对方的谅解。
朝阳法院没有当庭宣判此案。
■对话被告人
记者:出事后这半年,你生活上怎么样?
张自标:这半年,我都没怎么睡着过觉,心里一直忐忑不安。一个人身上背负一条人命,精神上的压力是最大的。
记者:工作呢,以后还能再当律师吗?
张自标:工作停了。目前,还没有被吊销律师执业资格。交通肇事属于过失犯罪,律师协会怎么认定,我还不太清楚。现在还顾不上考虑工作的事情,主要是考虑家人,我上有老下有小。
记者:后悔吗?
张自标:出了这个事谁也不愿意,不喝酒就不会出这事。但世上没有后悔这种药。
记者:以后有什么打算?张自标:如果能从轻判决,我想多做做义工、参加社区服务,让自己心理上安宁一些。我还想参与反酒驾协会,参与宣传,把我的伤疤揭开给别人看看。(京华时报 王丽娜)
资深律师酒驾撞亡路人逃逸称懂法但忘了守法
律师酒驾撞亡路人逃逸
检方称被路人拦截仍未返回,男子反驳称不知撞人
从事了11年法律工作的职业律师酒后驾宝马车,撞死75岁的老太后逃逸。
昨日上午,39岁的职业律师张自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在朝阳法院受审,他对所控犯罪事实并无异议,但辩称自己不构成逃逸,已赔偿死者家属65万元。酒后驾车处罚规定。本案未当庭宣判。
律师酒驾撞死七旬老太
据检方指控及张自标供述,去年6月29日中午,张自标和客户吃饭,自己喝了三四瓶啤酒,饭后他驾驶宝马轿车途经朝阳区唐家村路17号线杆处时,将75岁的老人张秀英撞倒,随即驾车逃逸。经鉴定,张秀英因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目击者称,事发后他朝宝马车招手,但轿车未停下,自己骑车追赶告诉司机“你撞人了,先回现场”,但司机并未返回。
公诉人称,警方联系到张自标后,他于当晚8时许自首,经检测酒精含量达每百毫升73.5毫克,属酒后驾车。交管部门认定,张自标负事故全责。公诉人认为,张自标违章行车,造成一人死亡后果,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责,且存在酒驾、逃逸等情节应加重处罚。
庭审辩称不构成逃逸
昨日上午,被取保候审的张自标在朝阳法院受审,他个头不高,身穿黑色皮夹克,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说话轻声轻语。
张自标承认酒驾撞死张老太,但不构成逃逸。他辩称,当时车内放着音乐,自己还打着电话。“我感觉车蹭了一下,以为碰了马路牙子,并没想到是撞人了。”
“路人拦住你说撞人了,你为什么还不回去?”法官问。
“我以为他发现我喝酒了,想碰瓷,就没当真。”张自标辩解。
“人家只是让你回现场,又没要钱,你不回去,这合常理吗?”法官反问。
法官说,交通队宣读事故责任认定时,张没提异议,事后既没行政复议,也没行政诉讼,“你是一名律师,三次申辩机会都放弃了,现在你又提出不构成逃逸?”
赔65万获死者家属谅解
张自标称,他已赔偿家属65万元,取得了对方谅解。自己女儿才1岁多需要照顾,希望法院轻判。
他的律师提交了死者家属写的谅解书,并进一步称,逃逸的前提是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张是酒后神志不清,不清楚自己撞了人,因此认定逃逸证据不足。
公诉人反驳,在路人拦车告知事故后,张仍未返回现场,其辩护理由不能成立。
本案未当庭宣判。
■对话
“我懂法,但人往往忘了遵守”
新京报:你对逃逸的辩解,法官不愿采信,你怎么看?
张自标(以下简称“张”):我的车速不快,以为撞了马路牙子没当回事。其实酒后驾车的处罚。有人追上来,我以为他发现我喝了酒,想碰瓷,也没当真。
新京报:交警找上门你为何也没出面?
张:我当时坐车去亦庄办事,没遇到交警。得知撞人后,我就去投案了。
新京报:法官反复强调你是律师,认为你的做法不合常理,你怎么解释?
张:我做了11年律师,但刑事方面的基本不做,当时晕乎乎的,认识上确实出现了误区。
新京报:酒后不驾车、开车不打电话,这些基本常识你也违反了?
张:我懂法,但人在现实中往往忘了遵守。比如陪客户吃饭,不喝酒抹不开面子。
新京报:你觉得这次事故是偶然吗?
张:撞人确实不对,我已尽最大努力赔了对方65万。
新京报:这个刑事犯罪记录会影响你的职业吗?
张:不仅影响工作,还影响家庭。我老家七个兄弟姐妹,我算是最出息的,加上我女儿还小,我这事对家里人也是打击。(新京报 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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