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8月13日 11:15 公安部交管局称,酒后驾车者车辆保险费率可能提高,并纳入银行个人不良记录 刘笑嫣 本报讯 (记者 刘笑嫣)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负责人表示,针对酒后驾车的严重危害,有必要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中一项重要的措施就是协调保监会、银监会等部门,与车辆保险费率、银行个人诚信体系挂钩,凡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事故或醉酒驾驶的,提高车辆保险费率,纳入银行个人不良记录。 随着人们开始频繁地与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打交道,尤其是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信用卡等业务迅速发展,个人的信用记录作用越来越重要。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把依法采集的信息,依法进行加工整理,最后依法向合法的信息查询人提供的个人信用历史记录,目前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信贷信息、个人赊购缴费信息、公共记录信息等。 如果酒后驾车也纳入了个人征信系统,那么今后有酒后驾车史的市民很有可能会在申请贷款上受阻。昨天,记者采访了市内多家商业银行个人信贷方面的负责人,均表示如果这项信息今后能够成功纳入个人征信系统,那么银行在发放个人贷款方面也将会参考这项记录。 某商业银行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国家颁布的交通法中,酒后驾车明确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连这一点自律性都没有,那么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也将会怀疑其今后归还贷款的诚信。因此,如果酒后驾车记录成功进入了个人征信系统,那么有过酒后驾车记录的市民,今后的贷款则可能遭到拒绝。 我国酒后驾车标准较宽我国认定酒后驾车标准的起点是0.2%(即驾驶员血液中每100毫升的酒精含量20毫克),超过80毫克的酒精则为醉驾。相比美国的0.1%,德国0.03%,日本0.05%,起点较宽。0.2%,一般人喝一纸杯啤酒就能达到。 据统计,2008年我国因交通事故导致人死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