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刑事诉讼法修改最不应忽视的问题和八点建议

时间:2012-09-03 18:42来源:莎莎 作者:白杨 点击:
? 刑事诉讼法修改最不应忽视的问题和八点建议 基于目前的社会现实状况和司法实践状况,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最不应忽视的问题是: 1,死人复活,活人已死等等荒唐的冤假错案,以及民怨沸腾、怨声载道的现实状况; 2,公安机关及其他公权机关滥用职权,漠视人权

? 刑事诉讼法修改最不应忽视的问题和八点建议

基于目前的社会现实状况和司法实践状况,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最不应忽视的问题是:
1,“死人复活,活人已死”等等荒唐的冤假错案,以及民怨沸腾、怨声载道的现实状况;
2,公安机关及其他公权机关滥用职权,漠视人权、践踏人权,“我说你有罪你就有罪,材料一整就成”,“公检法密切配合”,一纸判决改变一个公民的一生等等,所激起的社会敌对情绪不容忽视;
所以,刑事诉讼法修改是否进步,最现实的标志就是是否规范了公权力的行使,是否更加加强了人权保障程序。这也是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是否符合建设“文明”国家、是否符合“依法治国”宪法规定的重要标志之一。

刑诉法修改的八点建议:
一,关于超期羁押,应当明确规定,办案期限届满,强制措施必须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二,应删除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六)项,因与民法通则矛盾;
三,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应当完善“物质损失”的表述,应当包括精神损失。现在的司法实践当中,违法《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有关司法解释,已经大大损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判决书的表述:应当明确规定,有罪判决,必须论述清楚卷中无罪证据被排除的根据和理由。
五,关于审判长违法主持审判问题:应当明确规定审判长主持审判规则,明确规定不得任意打断律师发言或者当庭对律师发言发表评论,不得违法限制律师发言时间。明确规定违反这些规定的法律后果。
六,关于“你辩你的,我判我的”问题:应当明确规定,判决书必须论述清楚不采纳律师意见的根据和理由。
七,对于律师无罪辩护而判决有罪的冤假错案,应当作为有关责任人渎职犯罪量刑的法定从重情节。
八,刑事审判过程中发现的公检法办案人员存在犯罪行为,法庭应当如何作为,这次修改应当明确规定法庭对此的法律义务。

分享到: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