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安高速公路是连接厦门与安溪的交通动脉,是厦门一项重要的在建工程。然而,正是这样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惠民工程,却被一部分不法之徒视为自己的“发财路”。 2009年底,得知厦安高速公路建设将征用本村土地的消息后,厦门市同安区某村村委会主任阿华动起了歪脑筋:“要征地就得补偿,这可是来钱的好路子!”阿华当即向村支书老叶提议抢种青苗多得补偿。两人一拍即合,很快,由阿华出资购买的上千株芭乐苗和芒果苗便立在了该村被征地块上。 2010年3月,高速公路征地工作如期开始。由镇政府工作人员和阿华、老叶等村干部组成的工作组对所征地块上的青苗进行清点丈量。在清点到阿华种植的芭乐与芒果时,镇政府工作人员认为有抢种嫌疑不予清点,阿华谎称这些青苗系集体所有,坚持要求清点。最终,工作组清点确认芭乐苗50亩、芒果苗2815棵,并将登记表底稿报送至镇会计服务站。阿华等人的“发财梦”迈出了第一步。 可阿华并不满足,认为芒果苗的补偿标准太低,于是,找到镇会计服务站的老相识阿灿,偷偷借出登记表底稿,将登记的“芒果苗”改为“芒果树”。之后,阿华利用职务便利,私自以村委会名义出具证明,谎称上述芭乐苗和芒果树分属村民李某等六人所有,并将该六人的信用社账号报给阿灿。待阿灿将青苗补偿款113万余元打入该六位村民的账号后,阿华当即借用该六人账户转出该笔款项,并将其中的50万元分给了村支书老叶。 尝到甜头的阿华一发不可收拾,在另一块地上故技重施,抢种苗木,谎称系他人所有,骗取工作组清点确认为初产蜜柚720棵。之后又利用职务便利,以村委会名义出具虚假证明,称工作组记录初产蜜柚有误,“应为中产”。根据这份假证明,阿华和阿灿再次内外勾结,骗取补偿款23万余元。 通过类似的手段,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阿华等人疯狂作案,骗取、侵吞青苗补偿款高达213万余元,其中村委会主任阿华骗取、侵吞118万余元,村支书老叶骗取、侵吞95万余元。 2011年10月,同安法院以被告人阿华、老叶犯贪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和七年,并处没收财产等处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