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博罗县昨日通报 本报博罗讯 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昨日通报2宗团伙案的审判情况,其中福田涉黑聚赌案共21人,主犯李天一被判处19年有期徒刑,龙溪路霸妨害公务案共17人,其实酒后驾车 肇事逃逸。主犯陆井华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同时,在“三打两建”行动中,博罗县法院在全市率先推行了刑事案件庭前证据交换制度,提高了诉讼效率,也使得审判更加透明化,更好地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福田涉黑团伙案在惠州市影响较大,社会各界都给予了广泛关注。以李天一为首的涉黑团伙在原福田派出所所长刘永强、原福田派出所副所长吴桂松、原福田镇政府治安联防班长徐欢送(均另案处理)支持保护下,组成涉黑社会组织,开赌场、收保护费、敲诈勒索,结果被一窝端。8月30日,博罗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现依法对以李天一为首的涉黑团伙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李天一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罚金人民币30.5万元;其余20名同案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 年至8个月不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