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专题-注意防范公司股东利用法律漏洞规避风险(部分)
时间:2012-12-04 19:37来源:茉莉洋甘菊 作者:隔壁家2傻丫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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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背景:现行公司法律制度和公司独立法人资格。其结果都是使得公司实际债务负担减少或者免除。 1,资产优化组合和甩包袱。最初出自于国企扭亏和搞活的需要,对公司资产进行重组和优化组合。资产组合的最终目的就是甩掉亏损项目和不良资产,减人增效,从而实
法律背景:现行公司法律制度和公司独立法人资格。其结果都是使得公司实际债务负担减少或者免除。 1,资产优化组合和甩包袱。最初出自于国企扭亏和搞活的需要,对公司资产进行重组和优化组合。资产组合的最终目的就是甩掉亏损项目和不良资产,减人增效,从而实现企业扭亏和赢利。酒后驾车的处罚。后来这一做法被民营企业“成功”复制。公司投资的重新组合,是投资者对公司资产结构进行主动性调整。这一制度的形式多数对原来的夕阳产业进行淘汰和改制,遣散和重新安置职工,顺利甩掉包袱。同时把公司的优质资产剥离,设立独立的公司,自负盈亏,从而实现快速扭亏为赢。2,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利益输送。实践中,有的集团公司或者母公司通过设立子公司(对外承担独立责任),子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然后把合同利益输送到母公司(集团公司)。在市场(或者行业)出现问题导致企业亏损的情况下,通过注销子公司,达到规避债务、保全母公司的目的。3,关联公司利益输送。实践中,有的投资人以不同主体的名义投资多个公司,利用其中的部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http://www.5law.cn/b/a/falvzhuanti/jiuhoujiachedechufa/2012/1031/43771.html。然后把合同利益输送到相关联的公司(比如说把合同标的物运送到关联公司,而签订合同的公司承担付款义务),然后依据公司法人独立责任的法律制度,达到规避债务的目的。4,项目公司(主要房地产项目)。现在比较多的是出现在房地产行业,可以说是专业公司利用自己优势地位对自身风险的成功转移。项目公司以运作某一具体项目为公司设立出发点的公司主体。短命的项目公司、频繁的人员流动、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开发模式……一旦项目完工,这家项目公司的人员便作鸟兽散。与房地产产品长达几十年、上百年的使用寿命相比,其结果是留下很多长期隐患:比如无人过问、后期维修不能到位、公司偿债能力严重不足、后期投资无法跟上等等。项目公司的实质是不做品牌,只注重规避风险。5,公司设立后抽逃出资。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其主要有以下行为,:(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这一行为是严重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可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6,低投资、高负债,进行大规模市场融资和发行有价证券。公司是独立法人,其对外承担责任的基础是公司股东的出资(即注册资本)。除了注册资本还有公司的借款,加起来就是公司总投资。股东如果用来出资的资本较少,而以公司名义借款(包括向股东借款),这样在股东的投资中,就分为两块,一块是注册资本,一块是公司向其所借的借款。而真正用于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只能是注册资本。然后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在公司收入中,优先偿还向公司股东的借款。这样如果剩余的公司资产不足以承担对外债务,那么外部债权人则面临很大的风险。所以风险高的公司一般采取借款、发行债券或者股票等有价证券的形式募集资金,从而达到风险最小化的目的。7,空壳公司、悬浮公司。这样公司类型较多出现在服务行业,比如超市等零售企业、咨询公司、健康保健类公司、以及其他中介类公司。这类公司既无固定资产,往往流动资金也相对很少。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是一些咨询业务或者出售一些日常用品、保健品,价值不是很大。一旦债务纠纷比较多的时候,他们往往就采取停止经营、不年检等方式,让公司处于悬浮状态。公司没有注销,但是实际没有任何可以偿债的资产,使得债权人无法实现自己的债权。同时,由于我国公司财务的混乱管理现状,公司有多个账户或者以个人名义对外接收公司货款(收入)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这种情况也会造成债权人无法通过正常途径满足自己的债权。另外,我国还没有完善的公司、个人信用制度,使得那些利用法律漏洞规避责任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导致市场信用缺失。以上一些问题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总结的一些体会,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鉴,减少损失。以上为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一些体会,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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