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官的职责 我国法官定,法官的职责包括两个方面: (1)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 (2)规定的其他职责。 此外,法官法还规定,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 (二)法官的义务和权利 我国法官法规定,法官的义务包括七项,分别是: (1)严格遵守和法律 (2)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3)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4)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 (6)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7)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法官享有的权利共包括八项,分别是: (1)履行法官职责应当具有的职责和工作条件 (2)依法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4)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5)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 (6)参加培训 (7)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8)辞职 转发分享: 将文章“”转发至新浪微博、QQ空间、人人网等网让更多网友分享。 分享到: (责任编辑:admin) |